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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省建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李峰等69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刘丽丽等9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赵月松等9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陈松等341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陈华等3人符合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二级建造师注册有异议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
为引导并促进种子企业提升商业化育种能力,根据《江苏省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办法》,江苏省种业协会组织开展了2015年企业夏熟作物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活动。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初步确定2015年申报企业的小麦、油菜、蔬菜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等级。现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24日)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韦玉新)9月10日,高邮市举行了第36个教师节庆祝大会,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明星园长”和“身边的好教师”,向辛勤工作在教育战线的广大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福。 近年来,高邮教育人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教育事业呈现出中小职成幼蓬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在过去的一学年里,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两手都硬”“两战都赢”的满意答卷
本报电 继北京、上海、广州和重庆之后,雅思机考首次落户深圳。日前,深圳赛格雅思机考中心正式开幕,并于近日举办了首场考试。 作为国内最早设立的雅思考试中心之一,深圳雅思考试中心此次成为首个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共同管理的机考考点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品种管理,依据《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等有关规定,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拟对一批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和引种备案,请各单位及个人对符合条件的农作物品种提出撤销建议,加盖公章后于2月25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到省种子管理站品种管理科。 联系人:赵可;联系方式:025-86263523;电子邮箱:zhaokenynct@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楼,邮编:210036。 附件:1.《江苏省主要农作物撤销审定建议表》 2.《江苏省主要农作物撤销引种备案建议表》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文婷)6月23日,扬中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当前扬中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下一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宣读了2020年度扬中市“新时代好少年”名单,对扬中近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测评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该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和市妇联分别围绕牵头推进未成年人强基行动、文化进校园及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治理、家庭教育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工作等进行交流发言
根据我厅《关于组织推荐省级现代农业(大豆油料)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的通知》(苏农便〔2022〕348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公示、组织推荐、省级遴选等程序,现将省级现代农业(大豆油料)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3年3月6-8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其他方式反映和匿名意见。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816室(210036)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省建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陆习伟等1103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郭荣宝等14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沈国丰等2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 徐海平等80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谢建清等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延续注册条件。现在江苏建筑业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二级建造师注册有异议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办对近期2家申请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5日
为提升种子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加快我省现代种业强省建设步伐,依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江苏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强省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7年)》,我会组织制定了《江苏省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即日起我会开始开展江苏省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农作物品种区试、鉴定、审定绿色通道的参考依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各申报单位每年于《办法》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江苏省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评价申请表》(见附件2)及附件材料报送省种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