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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林业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41号)、国家林草局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关于推荐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评选候选单位及候选个人的通知》(林才鉴字〔2020〕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第十五届高技能人才候选单位及候选个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技能,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6年6月6日,由河姆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举办的第一届中国智能建筑节在上海博雅酒店隆重召开。中国安装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会长、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会长、公海贵宾会5500iii总经理陈晓应邀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国警察法学会会长程琳,住建部建筑电气标准化委员会秘书长孙兰,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会长黄久松、秘书长李翠萍,上海市智能建筑建设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周建新,河南省智能建筑协会会长李新和,重庆市建筑业协会建筑智能化工程分会会长王正中及行业内专家、企业家等800多人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蒋刚)为深入理解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日前,沛县教育局组织全县教师参加2020年江苏省师德师风及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 本次竞赛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所有参加竞赛、成绩达80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省级培训10学时。该县要求全县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文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人人参赛、人人过关
2015年11月16-19日,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松大杯”智能楼宇职业技能竞赛在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轻工分院隆重举行。参加开幕式的领导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司长陈付;中国安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存成;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贾伟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劳动与职业教育处处长路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郭欣;中国安装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会长、江苏省安装行业协会智能化与消防工程分会会长、公海贵宾会5500iii陈晓;“松大杯”智能楼宇职业技能竞赛专家组组长寿大云;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方卫国、院长李雪辉;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轻工分院院长王剑白、党委书记杨文艳;深圳市松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彦礼;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轻工分院副院长武晓萌等,参加开幕式还有12个省的领队、裁判员、运动员等150多人。 武晓萌副院长主持开幕式,北京市工贸技师学院轻工分院院长王剑白致欢迎词;大赛专家组组长寿大云教授代表大赛竞赛委员会作了讲话;深圳市松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彦礼代表承办单位作了讲话;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贾伟一代表人事部作了讲话;中国安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存成代表主办作了讲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副司长陈付宣布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松大杯”智能楼宇职业技能竞赛开赛! 参加2015年中国技能大赛-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松大杯”智能楼宇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西省、山东省、四川省、江苏省、湖北省、河南省、河北省、广东省、安徽省等12支代表队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省建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黄贵等77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戴旭娟等81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罗丹等1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柏广新等507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钱峰等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延续注册条件。现在江苏建筑业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二级建造师注册有异议人员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要求,现将2020年通过初审的32个小麦品种的初审意见及各试点试验数据、汇总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2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需用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冷苏凤,电话025-86263523,传真:025-86222245,lengsufeng@163.com;邮编:210036,通讯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楼
本报讯(通讯员 何诗云)9月4日,“2020第五届苏州·金鸡湖双年展——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书法展”在苏州工业园区文化馆举行,苏州市书法特色学校校长、书法教师及书法爱好者共80余人参加开幕式。 据了解,本次书法展旨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苏州“中国书法名城”的文化底蕴及苏州中小学教师的书法艺术风采。自7月24日启动以来,苏州市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各团体会员单位、书法特色学校校长和教师热切关注并积极参与,共投稿289件作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保障食物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积极探索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9月8日至17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为铜 于长青)6月29日,在建党99周年前夕,仪征市教育局党委组织开展党内关爱活动,走访慰问建国前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为他们送去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有关负责人与受慰问党员促膝长谈,详细询问了解他们的身体情况、生活状况以及当前面临的困难,并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受慰问的党员同志虽然年老体衰、行动不便,但他们依然坚持学习,主动关心国家大事,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规范小额案件的简易鉴定与磋商工作,我厅起草了《江苏省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磋商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10月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y@jshb.gov.cn; (二)将纸质版意见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邮编:210036。请在信封或快递单上注明“《江苏省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磋商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