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
“吴法官,您好,我是来缴纳罚金的。”5月31日下午,涉恶案件被执行人陈某能的哥哥主动联系上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缴纳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能参与的恶势力团伙自2013年后多次对当地运输木头、开沙场的老板多次进行威胁并敲诈勒索,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东莞收债公司”分析什么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东莞讨债公司分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另外东莞讨债公司提醒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网易娱乐3月29日报道据天眼查显示,3月28日,周勇(周震南父亲)名下的四川省简阳市大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新增恢复被执行信息,执行标的1202万元。 据信息显示,被执行人还包括简阳市欣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付万勋,涉及案件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法院为乐至县人民法院。 据悉,2020年10月25日,有网友曝出周震南父亲周勇和母亲杨后超因涉诉多起案件,累计金额约1亿元未履行,从2016年起就被列入了失信执行人名单,是欠债上亿之多的老赖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 (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主要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因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判或者决定后,因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因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信息。二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信息
执行程序的开始包括:申请执行、移送执行、委托执行。 申请执行,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在对方拒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开始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虽然你们没有结婚,但并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报征信机构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征戒。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征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藏、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