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官,您好,我是来缴纳罚金的。”5月31日下午,涉恶案件被执行人陈某能的哥哥主动联系上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缴纳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能参与的恶势力团伙自2013年后多次对当地运输木头、开沙场的老板多次进行威胁并敲诈勒索,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12月,上思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某能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

案件移送执行后,上思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干警通过监狱工作人员依法向在监狱中服刑的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敦促其主动缴纳罚金,并深入被执行人所在村屯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与被执行人家属面对面沟通,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动员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义务。最终,经过多方的劝说教育,被执行人陈某能的哥哥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缴纳罚金。

下一步,上思法院将尽快处置已经查封、扣押的财产,并继续深挖涉黑涉恶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财产刑执行到位,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