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
2021年1月份开始,王某通过政府投诉网站,或者其他媒体网站发布的信息,找出一些能够引起关注的内容,然后到实地查看、拍摄照片,再打电话给相关负责人,假冒媒体记者,要以曝光或者举报给上级部门相威胁,迫使相关单位或个人支付封口费等费用。10个月内,向某乡镇政府、企业、[学]校、Y院等敲诈勒索16次,勒索钱财3。8万元
2019年8月7日,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被告人蒋秾达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滥伐林木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至三年七个月,并处财产刑。 一审宣判后,蒋秾达等21人向江门中院提起上诉
组织卖淫团伙51名嫌犯被批捕【消息】 红网时刻4月3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周玉才)4月28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对王某珏、巴某峰等为首的组织卖淫团伙的51名成员批准逮捕。 经初步查明,以王某珏、巴某峰等为首的犯罪团伙盘踞在长沙市从事“发卡招嫖”组织卖淫活动,分层级形成了以上述等人各自为首的“发卡招嫖”小团伙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同时通过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方式对其他“发卡招嫖”团伙进行打压,实施了一系列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吴法官,您好,我是来缴纳罚金的。”5月31日下午,涉恶案件被执行人陈某能的哥哥主动联系上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缴纳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能参与的恶势力团伙自2013年后多次对当地运输木头、开沙场的老板多次进行威胁并敲诈勒索,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敲诈勒索未遂是指加害人没有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却已经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挟的行为。敲诈勒索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必须符合3个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红网时刻湘潭4月26日讯(通讯员 易庆 记者 楚湟)近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豪车“碰瓷”案。被告人张某某伙同严某某等五人组成“碰瓷”团伙,经预谋在湘潭、株洲等地驾驶奔驰、宝马等豪华轿车,趁被害人驾驶车辆超车变道之机,故意撞击被害人车辆,敲诈、骗取被害人钱财。 2015年农历十月的一天,张某某伙同严某某及何某某(在逃)三人来到浏阳市普迹镇以请人运输烟花为圈套,欲以“碰瓷”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本卷是《刑事法判解》第18卷。在这一卷中,既有来自于高校科研机构的一些年轻教师和研究生对法律解释和适用的独到见解,也有来自于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对实务问题的思考,内容包括恶意跳桥案、代购案等多起案例的法理研判,涉及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多个罪名,也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器官捐献、个人信息等刑法概念的理论分析,可谓信息丰富、角度多元,集中了多篇值得深入体味的作品。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20年第12辑(总第186辑) 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编选组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21.03.01 陈兴良、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21.02.01 对不起,您未登录或没有权限,不能进行操作!
2013年3月,海口一男子彭某敲诈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某歌城13000元,2013年3月24日16时许,彭某伙同王某一起前往该歌城收取该歌城负责人杨某支付的人民币10000元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2013年3月,海口一男子彭某敲诈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某歌城13000元,2013年3月24日16时许,彭某伙同王某一起前往该歌城收取该歌城负责人杨某支付的人民币10000元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近日,美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知假买假索赔构成敲诈勒索罪吗?(怎样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知假买假索赔构成敲诈勒索罪吗?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咨询相关问题的粉丝也不少,告捷网看到一条特别有意思的问题:“知假买假要求索赔,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告捷网给你们讲一个真实的案例,2019年打假人老王在多家大型超市内寻找过期食品并且买下来,然后要求超市按照食品安全法的10倍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并声称不赔偿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以此获得了赔偿款3万多元。 没过多久老王就被抓获,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将老王起诉至法院,但是法院认为老王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的理由有三点: 第一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等法规,没有禁止食品领域以牟利为目的的知假买假行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份答复意见中表示:对知假买假行为如何处理,目前可以考虑在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逐渐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