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
欠款人需要具备还款能力,但是却拒不还款的。 具备还款能力,但是却拒不还款的意思就是,能够查明欠款人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却明确的拒绝,亦或者是采取了隐藏、转移、赠送的方式隐藏了自己的财产,这种情况下也是应该认定为有能力偿还欠款,但是拒不偿还的情形。 拒不履行欠款的客体必须是法院的判决、裁定
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汪某某非法占用土地行政处罚案,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被执行人汪某某非法占用土地新建房屋和围墙,东洲区国土局于2018年8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汪某某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汪某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搬迁,东洲区国土局遂申请对其强制执行。新抚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5日作出行政裁定书对申请执行人东洲区国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措施果断,程序规范,威慑有力,划款及时,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理念,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原告某地热工程有限公司和被告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被告承诺于2022年6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30万元,2022年10月1日前向原告支付90余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调解书规定的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之间也越来越远,为了节约经济,有些人可能在城东上班,城西住,车子变得更有必要,但是车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呢?接下来为您介绍关于车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拒绝接受调解书的,表明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反悔了,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反悔的,如果调解确有错误,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再审;调解书没有错误,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收到调解书的时间往往有先后,有时会发生先收到调解书的一方无异议,而后送达的一方当事人表示反悔,拒绝签收
近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今后,我省失信企业将禁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重点领域。同时,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
8月21日,律师张起淮发布律师声明,称:“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张起淮律师依法接受艺人王宝强的委托,就网传王宝强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事,郑重声明如下:王宝强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始终以守规矩、讲诚信为做人做事之根本。其从未出现过应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而不予执行的情形,更没有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现阶段互联网传播的相关信息有误,部分人员借题发挥,已损害了王宝强及其公司的利益
男方不按离婚协议执行,女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起诉,在取得胜诉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依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不能直接申请执行。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男方不按离婚协议执行,另一方可先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协议履行;胜诉后仍旧拒不履行的,可凭法院的生效文书申请强制执行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依法制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对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涪陵法院启动“夏日风暴”执行行动!首日传唤被执行人37人! 6月22日,一场为期三个月集中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夏日风暴”执行行动在涪陵法院悄然拉开序幕。 下午5时,涪陵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林劲松进行动员部署,要求所有干警必须服从安排,严明纪律,严格履职,规范执行行为,以强大的执行攻势,集中查找一批、拘留一批、打击一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力争执结一批、兑现一批执行案件。 晚上8时 ,涪陵法院办公大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干警着装整齐,迅速集结,蓄势待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