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额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告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很多科技型企业在运营一段时间后会申请双软认证经过认定的双软企业和经过登记的软件产品均可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上次了解双软企业认证条件,想申请的企业会想了解双软认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双软认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第3~5年减按12.5%征收.也就是企业经常挂在嘴边的"两免三减半"。 2、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期初资料和资料(1)至(5),2013年6月30日甲企业相关会计科目期末余额计算结果正确的是()。 根据期初资料和资料(1)至(4),甲企业“原材料”科目借方余额为269000元,下列关于材料成本差异的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资料(2),2013年度甲企业的会计处理结果正确的是()
102.03.27-独资、合伙组织对国税局核定之营利事业所得额如有不服,应于营利事业所得税核定通知书送达后30日内,申请复查。 张贴者:2013年5月8日 上午12:00社团法人新竹市记账及报税代理人公会 [ 已更新 2013年5月8日 上午12:02 ]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有关独资、合伙组织在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时,依所得税法第71条第2项规定,因无须缴纳营利事业所得税,而是由独资资本主或合伙组织合伙人将其营利事业所得额列为营利所得,课征综合所得税;因此独资、合伙组织对国税局核定之营利事业所得额如有不服,常会疏忽,未能于营利事业所得税核定通知书送达后30日内,申请复查,而直到收到个人综合所得税核定通知书或缴款书时才申请复查,致逾复查期限,遭复查驳回。 该局说明,依税捐稽征法第35条第1项第2款规定,纳税义务人若对核定税捐之处分不服,其属无应纳税额者,应于核定税额通知书送达之翌日起30日内,申请复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据介绍,目前前海对经申请认定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王锦侠表示,去年对23位国际人才投入了500万元的个税补贴,其中17位港人获补贴。他表示,今年补贴覆盖面会进一步扩大,今年预计返税金额会达到2000万元,是上一年的四倍
2月22日,《企业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增加了鼓励企业慈善捐赠的内容。 草案拟将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修改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卫福部表示,年幼孩子的托育照顾需求,一直是家长面临最为迫切且关心的问题,也是政府当前施政的重要核心议题。在此前提下,中央对于0〜2岁幼儿家庭的托育政策采取“津贴补助”及“托育服务”双管齐下,由家长选择适合的托育方式。 政府已从101年起于全国推动设置公私协力托婴中心,对于未能获得托育费用补助的家庭,可以透过地方政府开办并与民间团体共同经营的公私协力托婴中心照顾幼儿
摘要: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 市民政局或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资质认定材料; 2. 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3. 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4. 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7.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