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记者 韩洁、申铖)供给侧改革深化之年如何为企业进一步减负降成本?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7年,税务部门将针对纳税人反映的办税“痛点”“难点”“堵点”,进一步增强办税便利性,减轻办税负担。同时,对收“过头税”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针对有纳税人反映到税务部门办税还不够方便,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税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宏兴会计集团欢迎您!财税热线:400-113-7080 存货毁损与固定资产毁损的会计处理有何差异? 问:存货毁损与固定资产毁损的会计处理有何差异? 固定资产毁损,说明该固定资产的依然还在。固定资产毁损导致无法使用了,比如企业的房屋或生产线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毁损了,无论是清理现场还是清理残料,都是需要发生清理费用的。其次,固定资产属于长期资产,因为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最终损益,都是按照最终的净额以利得或损失计入会计利润的,而不是直接按照处置收入与处置成本、费用的全额计入
因不动产进项税额从两年分期抵扣改为一次性抵扣,企业得以结转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737万元。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超31万亿元,占GDP比重达%。 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在现实社会经济中,按时缴纳税款是每一家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因此,企业需根据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完成记账报税。当前,我国市面上的公司主要是分成两种形式来进行纳税,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另一种是一般纳税人。不过,由于一般纳税人具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等诸多优势,所以很多小规模纳税人都会根据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提交一般纳税人申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公司取得餐饮票,相关涉税知识要注意! 餐饮服务发票在公司日常经营中随处可见,招待客户、员工出差等,都会发生餐饮费用支出。那么,公司取得餐饮服务发票后,税务处理上需要注意什么?今天,就让申税小微和您一起学习一下餐饮服务发票的涉税知识吧。 取得的餐饮服务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准备创业的人大多了解,注册公司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两种,创业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或者小规模公司,当然,一般创业者起步大多数都是注册小规模公司,小规模公司后期也能够升级成一般纳税人公司,同理,一般纳税人公司也能够转成小规模,那么,一般纳税人公司如何转成小规模?需要哪些条件呢? 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材料的增资纳税人。所以您到底属于哪一种纳税人呢?如果您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销售额不妨来看看如何转变成小规模纳税人吧!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下一般纳税人公司转成小规模所需要的条件。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公司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增值税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看场地。 从2015年4月1日起,嘉兴市企业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国税部门不再实行行政审批制,而改为登记制。实行登记制后,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要求,现将我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进行调整: 一、将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税率(增值税一般计税)从11%调整为10%,其他费率不变。 二、增值税一般计税下,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在扣除进项税额时,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