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个人初创业者,相对来说,在资金、社会关系、业务渠道、经营实力等方面,处于弱势,初创业者在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要经过详细的了解和计算,尽量选择最适合自己最合适的公司形式注册。下面,对适合个人注册的几个类型进行简要介绍和优劣对比分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它是由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专业性劳务之提供如符合以技艺自立营生、自负盈亏并负担执业之成本及费用等要件者,始属执行业务所得;如劳务之提供具专属性、从属性、受雇主指挥监督及竞业禁止规范等特性,则属薪资所得。 该局举例说明,吴君97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列报取自A公司之执行业务收入457147元,经该局以系争收入属薪资所得,乃归课其97年度综合所得税。吴君不服,主张其代理A公司承揽保险,该笔收入应属执行业务所得,案经复查、诉愿均遭驳回
据榜单,2019年100位入榜企业家(企业)的捐赠总额高达163.21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42位企业家的捐赠超过1亿元。上榜门槛为1000万元。 其中,欢迎光临大红鹰5566董事局主席许家印以40.70亿元捐赠额位居榜首
老师 个人挂其他应付款,由于当时财务不知道是否有发票,现在人也离职了,现在确定是没有发票,钱也收不回来的, 挂了很多个人名下其他应付,这种情况怎么冲账呀,当时算是与个人合作的款项,当时答应开票,后面终于合作就没有发票,钱也不退了 答:增值税,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财政部高雄国税局表示:为落实移转订价查核,遏止营利事业借由不合营业常规之安排,规避或减少税负,即将对辖区104年度移转订价案件进行选案查核作业,请营利事业自行检视如有不合营业常规之情形,请尽速补报补缴,以免受罚。 该局进一步表示,跨国集团利用各国之税制差异或企业间不同的租税负担,从事租税规划利润移转,为维护租税公平,该局将严查移转订价案件,若营利事业办理结算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优先列为选案查核对象: (一)申报之毛利率、营业净利率及纯益率低于同业。 (二)全球集团企业总利润为正数,而国内营利事业却申报亏损,或申报之利润与集团内其他企业比较显著偏低
一些客户经常问。政府对处理陈腐垃圾有补贴吗?陈腐垃圾处理设备对现场的要求是什么?以及处理陈腐垃圾需要使用哪些设备?我相信很多朋友也有这样的问题,下面来了解一下。 大多数城市政府投资陈腐垃圾处理设备进行陈腐垃圾回收项目、有关部门给予政策.资金双重支持,免征产品增值税,免征所得税
深圳成立一家公司都需要交哪些税? 由于政府加大深化改革,社会上掀起创业的热潮,很多人都注册成立了自己的公司,今天和千百年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深圳成立一家公司都需要交哪些税?仅供参考! 不论是做贸易、生产型公司还是提供服务,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公司赚钱了,还要缴纳所得税,给自己或员工发工资,也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吧,商品买卖总有价差吧,交完增值税还得缴纳附加税,跟上下游签订合同也需要缴纳印花税。 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率有6%、9%、13%,具体从事什么样的业务来核定 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可进项抵扣,税率为3%
所得所得税股权转让税率外资 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的性质和税率 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在性质上属于预提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资所得税法》”)有间接性的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 外资股权转让所得税在性质上属于预提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资所得税法》”)有间接性的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税
公司办理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时,可依据《产业创新条例》规定,选择以“抵减率15%、抵减年限一年”或“抵减率10%、抵减年限三年”二择一方式,在当年度应纳营所税30%限额内抵减应纳税额,不过国税局提醒,列报的各项研发支出,都要符合专供研发所用,否则无法认列。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为鼓励产业自主研发,充实产业软实力,产创条例规定,最近三年内无违反环保、劳工或食安相关法律且情节重大的公司,其投资在研究发展的支出,经主管机关认定符合高度创新者,可抵减应纳营所税额。 国税局表示,各项研究发展支出项目规定各有其要件,提醒公司在申报时注意
本局表示,自102会计年度起,营利事业依证券交易法第14条第2项授权订定“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或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编制财务报告相关法令规定,采用经该会认可之国际财务报导准则、国际会计准则、解释及解释公告(以下简称IFRSs)编制财务报告者,其依所得税法第66条之9第2项规定计算加征10%营利事业所得税之未分配盈余,应以当年度依该等法令规定处理之本期税后净利及由其他综合损益项目转入当年度未分配盈余之数额为基础计算之。 本局说明,营利事业依IFRSs规定编制之综合损益表包括“本期税后净利”及“其他综合损益”两部分;“其他综合损益”中属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之其他权益项目,非属当年度可分配盈余,应于转入“本期税后净利”时(如备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实现评价损益系于处分该资产时)计入当年度未分配盈余;至直接列入资产负债表“保留盈余”之项目(如确定福利之精算损益),与“本期税后净利”同属当年度可分配盈余,故未分配盈余计算基础为本期税后净利及由其他综合损益项目转入当年度未分配盈余两者之加总。 本局特别提醒,财政部就采用IFRSs营利事业其未分配盈余之计算基础已发布解释令予以明文规定,营利事业应特别注意,以免因疏忽致发生短漏报未分配盈余受罚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