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冤假错案给当事人以及整个家庭造成的损害已经无法弥补!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03年9月4日作出(2003)通民二初字第0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3年3月7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2013)通民再字第1号民事裁定,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本案;2013年10月25日该院作出(2013)通民再字第1号民事判决。李成山、吴家胜均不服,分别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南部新区南美洗浴会所收取曹**等29名员工服装费押金,共计7200元(其中:服装费1100元、押金61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之规定。 证明以上违法事实有南部新区南美洗浴会所2018年第二季度工资表、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 2018年8月15日,我局送达了(2018)遵综执01字第95号《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要求
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而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吉安新闻网讯(郭相焕、张园、梁冬生)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郭淑英、李国梁等19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郭淑英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国梁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同期,该法院还对另案处理的王某某等3名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两年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以郭淑英、李国梁为首的犯罪团伙,近年来为彰显其势力,确立强势地位,先后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秩序
日前,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许珂(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向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珂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本报讯 (见习记者 覃琳雅)7月30日上午,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河池市法院开展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自2020年10月1日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河池市市辖基层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改革工作,由金城江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由宜州区、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山县管辖范围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宜州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由金城江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管辖范围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经释明,原告仍选择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被告所在地法院也可以管辖。原管辖法院仍负责本辖区内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同时协助集中管辖法院办理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开庭、协调、宣判、送达、执行等事项
中国网财经8月4日讯(记者里豫 邓玉蕊)为加强环评编制单位监管,规范环评中介市场,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今年5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住所在安徽或在安徽省内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编制单位进行了抽查。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对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档案不完整被通报批评
四)全球收购潮。2010年,李嘉诚斥资91亿美元收购英国电网。2012年,李嘉诚旗下长江基建等斥资77.53亿港元收购英国天然气供应商
四)全球收购潮。2010年,李嘉诚斥资91亿美元收购英国电网。2012年,李嘉诚旗下长江基建等斥资77.53亿港元收购英国天然气供应商
近日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天津宝博酒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饮用纯净水被处罚。 被处罚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天津宝博酒业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高万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宝坻)质监罚字〔2015〕L002号 案由:天津宝博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饮用纯净水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天津宝博酒业有限公司2014年8月14日生产的宝博山饮用纯净水,经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进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