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守同盟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 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日前,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许珂(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向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沂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珂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局9月14日透露,衡水、阜城两级公安机关经连续攻坚,成功破获阜城县“2005.5.25”命案积案,15年前曾轰动一时的无名尸案告破。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逃避法律制裁,3人还曾订立攻守同盟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对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联合审查调查。 经查,蔡翔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相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阻止相关人员提供证据,教唆他人干扰核查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公款出国旅游,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烟酒,私车公养,收受大额慰问金,设立、使用“小金库”,违规校内取酬,用公款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用公款送礼,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不如实报告个人收入和家庭房产,在上级组织开展的高校领导干部违规取酬自查自纠工作中,未如实报告个人收入;违反群众纪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转让国有资产;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蔡翔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个人私欲膨胀,“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项项违反,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副局级)涉嫌贪污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蔡翔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风行风,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今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系统治理,重点治理工程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大处方、泛耗材”、人防工程监管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020年6月30日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以下问题的,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清问题: √1.在招投标领域,存在违规决策项目、违规核准项目、违规插手干预,串谋或组织参与虚假招投标、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分包等行为的; √2.在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方面,存在串通造假、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的; √3.在医疗卫生行业,存在开大处方、耗材和药品过度使用,拿“提成”、吃“回扣”、收“红包”,通过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行为的; √4.在人防工程和人防设施建设方面,存在违规审批、违规招标采购、违规建设,以及违规减免缓、截留挪用易地建设费等行为的。 对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株洲通报5起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例【消息】 近日,株洲市纪委对5起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株洲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周常奇,社会工作部原科长李慧案。2017年2月,市委巡察组在市人民医院巡察期间,周常奇召集李慧和相关人员在办公室开小会,商量修改相关科室资料和统一口径对抗巡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三条是关于从重给予政务处分情节的规定。 “从重处分”,是指公职人员行为在符合违法行为基本构成的基础上,其主观恶性、行为方式、事后表现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在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政务处分。 “故意违法”,主要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