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
主旨:公告选任鉴定人参与本分署106年度各项鉴定估价业务事宜,请查照。 依据:据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行政执行署各分署选任鉴定人作业要点’及本分署‘行政执行业务委托鉴定估价须知’办理。 公告事项: 本分署106年度选任之鉴定人作业依前述函定要点及须知规定办理,并于105年12月底公告合格名单之申请人
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为进一步做好我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根据《广东省2018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中关于“各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应不低于本院法官员额数的3倍”的要求,拟提出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意见如下: 我院员额法官数为147名,现有人民陪审员262名。根据我院审判工作需要及本辖区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因素,并结合上级人民法院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的需要,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批复,我院拟按照本院法官员额数的3.5倍,申请人民陪审员名额515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11日电)商店街市集国际资讯公司在今天的股东会通过申请股票初次上柜案,预计今年10月13日登录兴柜,第4季向柜买中心提出兴柜申请,预估明年第1季至第2季间可挂牌上柜。 PChome商店街今年4月30日自网络家庭母公司分割,正式成立“商店街市集国际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今天的股东临时会完成董监事改选,商店街市集董事长由詹宏志担任,董监结构为9董3监,网家母公司取得4席董事,伊藤忠商事与中华投资分别选任为董事与监察人。 詹宏志表示,商店街上柜计划的启动,经由金融监理制度、公开资讯让公司营运更透明化,让消费者与商家充分了解平台营运,增进对电子商务信赖程度
红网11月11日讯(记者 章尧)近期,湖南省委拟选拔部分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到省直单位任职,选拔部分省直机关优秀年轻副厅级干部到市州任职。今天,湖南省委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部分省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对如何做好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发言踊跃、情真意切、气氛热烈,对湖南省委的选任干部决策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并对选拔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105年4月29日,大法官作成的释字第737号解释要求有关机关在解释公布之日起1年内,修正刑事诉讼法,逾期未完成修法,侦查中羁押审查程序,应依解释意旨行之。而这个时限将在本月底到期,目前立法院么现在针对侦查中羁押阅卷规定,有哪些版本,分别如何规定1? 蔡版的草案,让检察官可以决定要提出什么给法官,如检察官认为有事实足认会违反侦查目的,并不需要提出,或者也可以经适当的遮隐。但只要检察官提出交给法院,辩护人就享有和审判中相同的阅卷范围,修改范围包括: (一) 检察官声请羁押应提供的资讯(第93条第2项) 检察官可以因为违反侦查目的而不提出或遮隐后提出,修改条文为: 侦查中经检察官讯问后,认有羁押之必要者,应自拘提或逮捕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以声请书叙明“犯罪事实并所犯法条及证据与羁押之理由,备具缮本并检附卷宗及证物”,声请该管法院羁押之
本公司于109年采候选人提名制度选任第16届董事,选出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任期3年(任期:109 年 06 月 12 日 ~ 112 年 06 月 11),以加强董事会之独立性与多元性。董事之选任之多元化方针,包括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及专业知识技能:专业背景、专业技能及产业经验等。董事会成员于任期中持续进修,公司并就全体董监执行业务范围购买责任保险
在检察官侦查中,依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5项规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无法为完全之陈述或具原住民身份者,于侦查中未经选任辩护人,检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应通知依法设立之法律扶助机构指派律师到场为其辩护。但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主动请求立即讯问或询问,或等候律师逾四小时未到场者,得径行讯问或询问。” 有下列情形之一,于审判中未经选任辩护者,审判长应指定公设辩护人或律师为被告辩护: 三、被告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无法为完全之陈述者
本文摘要:cms-style="font-L">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国务院选任国家工作人员。 任命边巴扎西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常军红(女)为驻世界银行中国继续执行董事。 免职赵龙的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职务;免职杨英明的驻世界银行中国继续执行董事职务
本作品收录于《第5/1999号行政长官公告》 (1999年7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保证澳门平稳过渡、政权顺利交接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自1999年12月20日起顺利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在1999年12月19日前按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开展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工作: 一、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主要官员; 二、委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7名委任议员; 三、委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 四、委任推荐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法官的独立委员会委员; 五、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法官和从中选任各级法院的院长,并就终审法院院长和法官的任命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六、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根据检察长的提名任命检察官; 七、提出公元2000年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预算案; 八、草拟并提出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必备法案; 九、会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终审法院院长联合提名并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澳门委员; 十、其他有关事务。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指导全县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