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09年采候选人提名制度选任第16届董事,选出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任期3年(任期:109 年 06 月 12 日 ~ 112 年 06 月 11),以加强董事会之独立性与多元性。董事之选任之多元化方针,包括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及专业知识技能:专业背景、专业技能及产业经验等。董事会成员于任期中持续进修,公司并就全体董监执行业务范围购买责任保险。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依照法令、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行使职权,董事会成员秉持忠诚、谨慎及善尽管理人责任的态度,以公司利益为前提,评估公司经营策略、风险管理、年度预算、业务绩效及监督主要资本支出、与投资处分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议至少每季召开一次,重要决议及时地公布于公司网站以供查询。
为健全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之专业机能,本公司于106年设置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为3人。
为健全监督功能及强化管理机能,本公司于100年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人数为3人。
公司依章程设置经理人,经理人之职权,依章程或契约订定。在公司章程或契约规定授权范围内,有为公司管理事务及签名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