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2019年6月,你们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在该项目符合性审查过程中,以供应商投标文件法人授权书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由,对该供应商按照废标处理。经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或”三个字应为瑕疵,不影响法人授权书的真实有效,4位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作出投标文件无效决定存在错误,剥夺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上述行为属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情形,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2日 【打印】 2020年2月19日收到你公司关于“左云县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投诉书,经调查核实,左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9年12月12日对该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左发改政务发〔2019〕第49号),左云县医疗集团委托大同市瑞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易招标山西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相关规定,你公司应向左云县医疗集团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因该建设项目未在我局采购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应不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项目,现决定将你公司递交我局的投诉书予以退回,不予受理。 你公司如不服本次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左云县人民政府或大同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左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惠山区人民政府网站([URL])或惠山教育信息网([UR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我单位将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揭环责改字〔2022〕7号) 2022年11月11日、24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你单位进行调查,发现你单位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就投入屠宰作业,废气治理设施没有运行,产生的废气从敞开的门、窗向外环境排放,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有《揭阳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揭阳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2年)》规定的989项行政处罚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的行政调查权、行政强制权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以目录具体规定为准)。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2年)》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一并执行。 自2022年5月1日起,上述行政处罚事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除已立案但尚未结案的以外,原业务主管部门不得再行使
在国际法律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到相关法律文书的翻译工作,其中诉讼文书就是其一,并且法律诉讼翻译要以真实和准确为基本出发点进行翻译工作。法律诉讼翻译有这么多类,你知道其具体是如何进行分类的吗?大体上我们可将其分为如下七个类型: 1、民事诉讼类:起诉状、反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再审申诉书; 2、婚姻家庭类:婚前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抚养子女协议书、遗赠协议书、遗赠抚养协议书、收养协议书; 3、公司类:各类公司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各类规章制度、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办法、劳动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 4、劳动类:劳动合同书、劳务合同书、劳动仲裁申诉书; 5、刑事诉讼类:控告状、刑事自诉状、取保候审申请书、上诉书、再审申诉书; 6、行政类: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起诉书、行政诉讼答辩书、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上诉书、行政再审申诉书; 7、经济类:买卖合同、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经营合同、合伙协议等。 前一篇:高效的同传翻译,离不开相关资料的辅助 后一篇:校对与审校到底有何区别?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规定期限的限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 )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 )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不景气,企业销货的应收账款收不回来时,可以直接认列为呆账费用吗?南区国税局表示,必须是应收账款已逾2年,且经催收后无法收回,并附有邮政机关送达的存证函或向法院诉追的催收证明,才可以认列费用,从所得中扣除。 南区国税局表示,所得税法第49条第5项第2款规定,呆账损失须“债权已逾期2年”及“经催收后未经收取本金或利息”,2项要件都要具备时,才“视为实际发生呆账损失”。 又查核准则第94条第6款规定,应取具“邮政机关已送达之存证函或向法院诉追之催收证明”,是“经催收后未经收取本金或利息”的证明要件,认定债权客观上已经催收,且经催收后并未能收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8440655、8181316(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业务科)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95号 邮 编:730000
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指出,王男于1月24日凌晨1时42分骑乘机车,行经新北市土城区中央路4 段一带时被警方拦下,因“拒绝酒测”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裁罚18万元,全案于6月间移送执行,并通知王男于7月15日前自动缴纳。 王男与妻子于8月23日至新北分署办理分期缴纳,其妻对被裁罚的过程有不同说法。王男妻子向书记官解释,王男当时在家酒后想外出买鸡排,在门口巧遇儿子骑车回家,由于儿子没将安全帽戴好,而被警察盯上,警察一到他们家,就认定王男是违规骑士,儿子虽当场坦承自己才是违规的人,但警察不采信,仍对王男实施酒测4次皆未成功,最终便以“拒绝酒测”为由,对王男开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