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指出,王男于1月24日凌晨1时42分骑乘机车,行经新北市土城区中央路4 段一带时被警方拦下,因“拒绝酒测”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裁罚18万元,全案于6月间移送执行,并通知王男于7月15日前自动缴纳。
王男与妻子于8月23日至新北分署办理分期缴纳,其妻对被裁罚的过程有不同说法。王男妻子向书记官解释,王男当时在家酒后想外出买鸡排,在门口巧遇儿子骑车回家,由于儿子没将安全帽戴好,而被警察盯上,警察一到他们家,就认定王男是违规骑士,儿子虽当场坦承自己才是违规的人,但警察不采信,仍对王男实施酒测4次皆未成功,最终便以“拒绝酒测”为由,对王男开罚。
王男妻子说,王男对此非常不服,才提起行政诉讼救济,但法院认为他未在裁决书送达3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以程序不合法为由驳回,导致法官未就案情实体审查,而无法透过判决书还原真相,全案因此成了罗生门,他只能乖乖缴纳罚锾。
新北分署考量王男从事美发快剪业,收入不丰,又有年迈母亲需要扶养,其妻子亦罹病需长期治疗,因此同意让他分12期,每期缴纳1万5000元,办理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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