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
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重庆市第四届渝洽会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开幕,为了充分展示我校办学特色,彰显职业教育风采。我校特选派了5名教师及6名学生携民族民间技艺优秀作品,参加交流展览会。 此次展览会,我校就民族民间工艺作品和技艺操作过程两部分进行了展示
上海润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集激光光路研发、激光控制设计、激光表面清洗的综合型企业,长期与各大高校、研究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研发激光表面清洗和处理的各项控制系统,满足客户在清洗过程中的各项指标,强大的研发团队、多年的跨国技术交流与技术积累,紧跟国际前沿技术,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站有重要地位。公司始终致力于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和售后服务为宗旨,为客户提供适合的激光清洗设备。 公司研发的激光清洗设备是21世纪新一代绿色、环保、节能的清洗产品,雄厚的技术实力、高素质的销售团队、完善的售后体系,为客户提供低功率、中功率、高功率的清洗方案,解决客户在生产中出现的除锈、除油、除漆等清洗问题,同时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自动化集成清洗方案! 公司秉承:”客户至上、品质服务、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立足上海,覆盖全国,为用户提供良好的设备,良好的服务,满足客户的要求和追求更卓越的品质是我们永远的奋斗目标——上海润洽公司,助力中国制造! 公司经营的产品具有竞争力和和高性价比,公司致力于与客户建立良好持久的合作双赢关系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屏东分署为便利琉球乡的民众洽办行政执行案件相关事宜,于七月十九日下午一至五时,派员到“琉球管理站暨游客中心”,现场为民众服务。服务的项目有:缴款、办理分期、行政执行问题咨询等,有服务需要的琉球乡亲,就直接到“琉球管理站暨游客中心”洽办。 屏东分署表示,由于屏东县的行政区域狭长,还有离岛的琉球乡,这些地区的民众要到该分署办理行政执行业务时,往来不便而且费时
南区国税局表示,营业人购买国外劳务,除依现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36条但书规定,为依第四章第一节规定计算税额者,且其所购进之劳务专供经营应税货物或劳务使用,免予缴纳营业税外,余皆应报缴营业税。 该局说明,原规定以“营业人销售额与税额申报书”(404)申报营业税之营业人,如有购买国外劳务,须另行以“购买国外劳务营业税缴款书”(408)缴纳该笔营业税,不能并同当期404申报书一起申报缴纳,不但申报不便,亦容易造成逃漏。为解决此问题,财政部已核定修正404申报书及408缴款书格式,并自102年7月1日起实施,以404申报书申报营业税之营业人于102年7月15日前申报102年5-6月(期)营业税时,即可适用新格式,购买国外劳务只要并同404申报书一起申报缴纳即可
【校园实习记者赖静慧报导】本校进修推广学院为迎合企业经营全球化发展趋势下不可或缺之国际物流服务,将于5月中旬推出“供应链与运筹管理实务班”、“企业资源规划顾问师班”,以培训企业e化管理师,协助企业提高整体运作效率以因应社会需求。 进修推广学院即将开办的“供应链与运筹管理实务班”,将提供了协同产品与供应链设计、策略联盟、供应链与运筹资讯科技及各类物流管理课程,自5月15日至7月17日每周六9:00-16:30上课。“企业资源规划顾问师班”内容包括物料需求规划、企业流程再造、企业资源规划系统导入与建置等相关课程,自5月16日至7月18日每周日9:00-16:30上课
观护工作系对于犯罪行为人或有犯罪之虞者所实施之一种社会性处遇,其执行方法乃不拘束受保护管束人之身体自由,而责由专人负责辅导与矫治,使其适应社会生活,不再犯罪为目的。 以保护管束代其他保安处分者 ( 刑法第九十二条 )。 缓起诉处分义务劳务之被告(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二第一项第五款) 依刑法、刑事诉讼法、保安处分执行法及办理保护管束注意事项等规定,执行受保护管束人之保护管束
劳工工作采轮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周更换一次。但经劳工同意者不在此限。 11小时之休息时间
[讯息转知] 教育部函转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111学年度下学期“单亲培力计划” 有关教育部函转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111学年度下学期“单亲培力计划”,请各系所公告并转知同学,请符合规定之在学学生(学生本人为单亲家长)填妥申请表并备妥资料,于112年2月24日至112年3月25日止迳向财团法人妇女权益促进发展基金会提出申请。 一、依据教育部112年2月8日台教高(四)字第1120012439号函办理。 二、本计划系补助独自抚养18岁以下子女的单亲父母就读大专院校及高中职之学费、学杂费、学分费及修业年限内因上课无法照顾小学阶段以下子女或18岁以下身心障碍者子女之临时托育费
◎教授、副教授52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达80%;专业教师中90%曾到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瑞典、比利时、捷克等国家做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或学术交流。 ◎四川省精品课程:英语阅读。 ◎硕士点: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硕士(全日制、非全日制)
主旨:本署107年“补助青年团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实施计划”(下称实施计划)团队申请期间延长至5月15日一案,请查照并转知所属。 一、本署本(107)年3月13日以台教青署参字第1072203930号函检送旨揭实施计划,并请贵校协助宣传及鼓励学生组队参加,谅达。 二、配合本年度申请程序调整,爰延长青年团队申请期限,青年团队上网申请期限延长至5月15日止,并于该日前将相关申请文件送交申请学校或青年志工中心,学校或青年志工中心至迟应于5月18日前,汇整青年团队申请资料并备函向本署提出申请(邮戳为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