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息转知] 教育部函转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111学年度下学期“单亲培力计划”

有关教育部函转卫生福利部社会及家庭署111学年度下学期“单亲培力计划”,请各系所公告并转知同学,请符合规定之在学学生(学生本人为单亲家长)填妥申请表并备妥资料,于112年2月24日至112年3月25日止迳向财团法人妇女权益促进发展基金会提出申请。

一、依据教育部112年2月8日台教高(四)字第1120012439号函办理。

二、本计划系补助独自抚养18岁以下子女的单亲父母就读大专院校及高中职之学费、学杂费、学分费及修业年限内因上课无法照顾小学阶段以下子女或18岁以下身心障碍者子女之临时托育费。

三、受理单亲家长申请111学年度下学期学费及临时托育费补助案,受理申请时间自112年2月24日至112年3月25日止,请备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迳向计划委办单位“财团法人妇女权益促进发展基金会”提出申请,相关问题请迳洽该会联络人韩小姐,联络电话(02)2321-2100转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