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
被冻结12.37亿元资产 贾跃亭连上诉费都想“免单” 乐视网(300104)实控人贾跃亭因为不愿交上诉费用而“摊上事”。中国证券报记者独家获得一份裁判文书显示,贾跃亭就与招商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后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不过在上诉过程中,贾跃亭及妻子甘薇提出免交上诉受理费,最高人民法院予以驳回并要求贾跃亭限期内进行支付
刘建文: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刘建文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暂信用卡透支本金27600.53元,暂计至2019年12月6日的利息5290.23元,暂计至2016年10月9日的滞纳金263.59元,分期付款手续费3829.04元,年费2383.68元,及2019年12月7日起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受理的吴哲与苏海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一、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三十五万元整;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从2014年12月18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为2170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2015年12月24日辽宁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签定《豫珑城商铺出租合约》被告将坐落于沈阳市沈河区豫珑城购物中心东三楼(除小剧场部分)租赁用作经营大耳娃及派生品牌事宜2017年辽宁美术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与原、被告签定了三方出让协议誓约将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出让给原告方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签定了《沈阳豫珑城商铺出租合约》之补充协议对房租的缴纳做到了进一步誓约。2018年11月份被告白鱼展开业态调整与原告方交流期望提早中止出租合约关系
国际贸易中,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争议。由于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所以一旦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以利于保护商业秘密和企业声誉。 如果协商不成,则当事人可按照合同约定或争议的情况采用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本院受理原告邓亚云诉被告凌杨鸿买卖合同纠纷[(2023)粤0117民初1262号]一案,原告邓亚云已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凌杨鸿立即向原告返还空调货款6150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以615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加收50%计算);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16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路易威登马利蒂(以下简称“LV”)公司打假战火首次燃至无锡。因商标被侵权,LV公司昨天将无锡某商场内一商铺老板李某、该商场以及其市场管理公司一并起诉至无锡新区法院。昨天,此案第一次开庭,法官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最新关于百丽宫下载APP: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可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退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百丽宫下载APP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陈春霞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原告起诉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48609.75元、暂计至2019年12月6日的利息36727.59元、暂计至2016年12月8日的滞纳金827.93元,及2019年12月7日起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被执行人龙美婷因未履行生效裁决书确定的借款5667.65元及利息等义务且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西山村三组39号)。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联系举报电话:0774-5103102(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尚未履行的债务:本金5667.65元及利息和其他诉讼费用;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西山村三组39号; 案件详情:被执行人龙美婷向申请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6128.35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11.65%,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龙美婷拒不履行尚欠借款5667.65元的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