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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陈春霞信用卡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陈春霞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原告起诉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本金48609.75元、暂计至2019年12月6日的利息36727.59元、暂计至2016年12月8日的滞纳金827.93元,及2019年12月7日起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广氮花园一期,合同总造价约3.5亿元
广氮花园一期,合同总造价约3.5亿元。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健明四路,南靠广园快速路和车陂路,东临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地块的东边是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西边是科韵路和汇景新城,北面是阳**花苑及天健上城,距离广州市中心商务区3-5公里,总用地面积85528㎡,建筑面积为311468㎡,容积率达到4.0,绿化率达到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