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综
你委《关于“补发IC卡健康证”收费有关事宜的函》(黑卫规财函〔2017〕105号)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黑财综〔2017〕39号)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卫生计生部门收取的“预防性体检费”,我局同时废止了《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6〕28号)。依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我局不再制定补发IC卡健康证工本费标准,由补发单位根据成本情况自主制定
为做好排污费改税政策衔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其中,排污费包括:污水排污费、废气排污费、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包括:生产污水与机舱污水排污费、钻井泥浆与钻屑排污费、生活污水排污费和生活垃圾排污费。 二、各执收部门要继续做好2018年1月1日前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征收工作,抓紧开展相关清算、追缴,确保应收尽收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7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四川江油市环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等9个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附件1)在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以《评估结果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的格式反馈到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816-2340671
根据《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现将《甘肃省敦煌市青墩峡北花岗石石材矿详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 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要求以及《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油页岩等54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甘自然资源办发〔2018〕70号)规定,该评估结果不低于甘肃省饰面用花岗岩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现予以公示
山西停征免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消息】 本报5月11日讯(记者 赵德伟)省发改委日前向社会公布,我省积极落实国家减负政策,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减负政策,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2018年4月26日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综[2018]20号),停征、免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为: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83号),我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1936万元。依据《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9〕163号)规定,现将2023年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2023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支出。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财综函〔2006〕7号)和《关于调整福利彩票公益金省市分配政策的通知》(辽财非〔2006〕303号)有关规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为:中央50%,省级留成20%,各市及以下留成30%。 2017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支出4397.6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29.6万元; 2、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99.1万元; 3、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32.5万元; 4、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3.3万元; 5、用于其它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3.1万元。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和财综〔2014〕96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材料); D 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为所投车辆制造商,且投标供应商及所投车辆须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A.由投标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URL]/)上的获取采购文件系统进行获取采购文件(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B.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下列网址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的通知》(黑财综〔2017〕45号)要求,现就电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全省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2分。 三、省电力公司对农电单位(含农垦、森工、小农场)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趸售电价和对监狱、戒毒系统所属供电单位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同步降低0.02分。 四、本次电价调整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和财综〔2014〕96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材料); D 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为所投车辆制造商,且投标供应商及所投车辆须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B.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下列网址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