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综
根据《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现将《甘肃省敦煌市青墩峡北花岗石石材矿详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 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要求以及《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油页岩等54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甘自然资源办发〔2018〕70号)规定,该评估结果不低于甘肃省饰面用花岗岩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现予以公示
山西停征免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消息】 本报5月11日讯(记者 赵德伟)省发改委日前向社会公布,我省积极落实国家减负政策,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减负政策,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2018年4月26日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综[2018]20号),停征、免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为: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83号),我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1936万元。依据《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7〕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9〕163号)规定,现将2023年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2023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支出。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财综函〔2006〕7号)和《关于调整福利彩票公益金省市分配政策的通知》(辽财非〔2006〕303号)有关规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为:中央50%,省级留成20%,各市及以下留成30%。 2017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支出4397.6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29.6万元; 2、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99.1万元; 3、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32.5万元; 4、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3.3万元; 5、用于其它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3.1万元。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和财综〔2014〕96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材料); D 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为所投车辆制造商,且投标供应商及所投车辆须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A.由投标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URL]/)上的获取采购文件系统进行获取采购文件(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采购文件,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B.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下列网址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的通知》(黑财综〔2017〕45号)要求,现就电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全省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2分。 三、省电力公司对农电单位(含农垦、森工、小农场)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趸售电价和对监狱、戒毒系统所属供电单位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同步降低0.02分。 四、本次电价调整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和财综〔2014〕96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 B.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分公司),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材料); D 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为所投车辆制造商,且投标供应商及所投车辆须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B.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下列网址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工本费。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55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相关政策,规范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3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55号)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星海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要求,现将《2022年大武口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大武口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大武口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布后,凡未纳入本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支付,并可向大武口区财政局投诉。区属各收费部门应主动公示本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对于公开权利人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当场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制作公开决定书,向公开权利人提供其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制作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决定书,告知公开权利人; (三)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向公开权利人提供其所需要政府信息;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书面告知公开权利人; (六)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公开权利人更改完善、补充申请。 (七)公开义务人应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向公开权利人提供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