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财综函〔2006〕7号)和《关于调整福利彩票公益金省市分配政策的通知》(辽财非〔2006〕303号)有关规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为:中央50%,省级留成20%,各市及以下留成30%。

2017年市本级福彩公益金支出4397.6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129.6万元;

2、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99.1万元;

3、用于扶贫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32.5万元;

4、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3.3万元;

5、用于其它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1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