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综
各区县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甘肃省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甘财综〔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甘财综〔2022〕27号)及《关于印发兰州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二版)的通知》(兰财采〔2022〕29号)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兰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目录》规定了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范围。对纳入《目录》且已有预算安排的服务事项,可按规定逐步实施购买服务,同时要避免出现一方面部门花钱购买服务,另一方面部门及所属相关事业单位人员和设施闲置、经费不减
必威关于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海水保〔2020〕4号) 信息所属单位:必威水土保持处(农村水利水电处) 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分公司,天津市水务局,河北省水利厅: 根据《必威关于开展2020年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海水保〔2020〕2号)要求,2020年5月25日至28日,我委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技术检查,根据检查报告,形成如下监督检查意见: 项目海河流域段涉及天津市、河北省,于2019年7月开工,计划2020年12月完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初期,明确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人员,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2019年6月,委托北京林丰源生态环境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和西安黄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别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项目建设期间,根据主体工程实施进度及设计要求,实施了表土剥离、平整场地、临时拦挡等水土保持措施。 1.项目S269公路穿越处工作面部分边坡**,土工膜覆盖、临时拦挡措施未全面落实,附近施工便道临时排水设施未落实
各市、州、林区、直管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55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相关政策,规范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7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37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55号)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经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8年西交利物浦大学继续在广东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自主评估成绩、高中成绩”的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具体方案如下: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重大招生事项等。 广东省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认同西交利物浦大学的国际化育人理念与模式,向往国际化教育; 具有优异的英语语言综合应用能力,对英语有浓厚兴趣; 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主动性、独立性、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清算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财综〔2019〕52号),清算下达我省2019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5796万元。 一、2019年我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任务情况 2019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包括棚户区改造开工和实施发放租赁补贴两部分,其中全省2019年棚户区改造开工20512套(不含深圳),实施发放租赁补贴17167户(不含深圳)。 二、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方案 2018年底,中央财政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0697万元,2019年4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下达给我省资金为20252万元,本次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清算下达给我省资金为25796万元,即2019年中央财政共计安排我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和租赁补贴发放共66745万元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5〕7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四川江油市环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等9个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附件1)在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以《评估结果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的格式反馈到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816-2340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