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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清算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财综〔2019〕52号),清算下达我省2019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5796万元。 一、2019年我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任务情况 2019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包括棚户区改造开工和实施发放租赁补贴两部分,其中全省2019年棚户区改造开工20512套(不含深圳),实施发放租赁补贴17167户(不含深圳)。 二、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方案 2018年底,中央财政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0697万元,2019年4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下达给我省资金为20252万元,本次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清算下达给我省资金为25796万元,即2019年中央财政共计安排我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和租赁补贴发放共667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