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综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配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继续做好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除营改增先期试点地区外,其他试点地区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以下简称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将改由国税部门征收,为确保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平稳征收,有必要对营改增扩大试点后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二、公告的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大红鹰登陆大红鹰登陆网址公开南宁市本级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的通知》(南财综〔2016〕159号)要求,现将我处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如下: 为南宁市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公路施工工程、养护工程、维护路产路权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从法律上对南宁市公路管理处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供依据及法律建议;参与处理南宁市公路管理处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其他重大纠纷;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草拟、修改、审核南宁市公路管理处在路政执法、公路施工工程、养护工程、维护路产路权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清算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财综〔2019〕52号),清算下达我省2019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5796万元。 一、2019年我省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任务情况 2019年,我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包括棚户区改造开工和实施发放租赁补贴两部分,其中全省2019年棚户区改造开工20512套(不含深圳),实施发放租赁补贴17167户(不含深圳)。 二、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方案 2018年底,中央财政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0697万元,2019年4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下达给我省资金为20252万元,本次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清算下达给我省资金为25796万元,即2019年中央财政共计安排我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和租赁补贴发放共66745万元
对于公开权利人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当场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制作公开决定书,向公开权利人提供其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制作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决定书,告知公开权利人; (三)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向公开权利人提供其所需要政府信息;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书面告知公开权利人; (六)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公开权利人更改完善、补充申请。 (七)公开义务人应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向公开权利人提供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0]50号)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拨付2013年第二批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13]49号)以及《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廉租住房(购改租)、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益房发[2013]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13年第二批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补助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含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的支出。此款项列各级、单位支出,填列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公共租赁住房”(2210106),经济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310)。资金通过财政专户拨付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体育彩票公益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财综函〔2006〕7号)和《关于调整体育彩票公益金省市分配政策的通知》(辽财非函〔2006〕298号)有关规定,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为:中央50%,省级留成25%,各市及以下留成25%。 2017年市本级体彩公益金支出520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用于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出118万元; 2、用于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支出20万元; 3、用于组织开展全面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支出56万元; 4、用于资助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出65万元; 5、用于开展其他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支出33万元; 6、用于支持运动队备战和参加综合性运动会87万元;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09〕11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下发后,各地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贯彻落实,同时,反映了一些情况和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收费清理政策明确如下: 1. 取消、停止征收各类证照工本费后,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单位的发(换)证、审查、审核(复核)、年检(审)、贴花等均不得收费。 2. 取消、降低、停止征收和收费优惠减免等收费项目涉及的征收部门,包括征收部门所属单位的相应收费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取消和停止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中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09〕11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下发后,各地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贯彻落实,同时,反映了一些情况和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收费清理政策明确如下: 1. 取消、停止征收各类证照工本费后,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委托单位的发(换)证、审查、审核(复核)、年检(审)、贴花等均不得收费。 2. 取消、降低、停止征收和收费优惠减免等收费项目涉及的征收部门,包括征收部门所属单位的相应收费
福建体彩 根据《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8〕67号)的规定,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决定:自2020年5月30日24时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在销即开型体育彩票游戏中2015年(含)前印制的各批次彩票。 本次停止销售的即开型体育彩票印制批次范围如下: 福建体彩 印刷批次号见票背左下角,位置如图所示: 属于以上范围印刷批次的即开型体育彩票,兑奖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24时。请已购买以上批次即开型体育彩票的购彩者在兑奖截止日期前及时兑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