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体育彩票公益金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财综函〔2006〕7号)和《关于调整体育彩票公益金省市分配政策的通知》(辽财非函〔2006〕298号)有关规定,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为:中央50%,省级留成25%,各市及以下留成25%。

2017年市本级体彩公益金支出520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用于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出118万元;

2、用于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支出20万元;

3、用于组织开展全面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支出56万元;

4、用于资助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出65万元;

5、用于开展其他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支出33万元;

6、用于支持运动队备战和参加综合性运动会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