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Q: 网络购买商品,上面标注全新,我就没有在询问商品状况,卖家也没有主动说明,到使用一两天才发现有生锈,还有异音的状况(这部分他说是个人因素)他的商品却是二手的,能怎么处理 请问这样我是可以走民事诉讼吗? 关于您的问题,请您先行参照民法第354条:“物之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应担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条之规定危险移转于买受人时无灭失或减少其价值之瑕疵,亦无灭失或减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约预定效用之瑕疵。但减少之程度,无关重要者,不得视为瑕疵。出卖人并应担保其物于危险移转时,具有其所保证之品质
【导读】2021年宁德成人高考入学考试报考层次分为两种: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考生报考的层次不同,考试科目也会有所区别。那么大家想不想知道2021年宁德成考考试考什么?,跟着福建成考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1年宁德成考考试内容具体如下: 1. 2021年宁德成考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2021年宁德成考高起专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
有人认为第二个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它侵犯了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利。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原因在于:既然第一个买卖合同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屋的所有权还保留在卖方的手中,卖方当然享有包括处分权在内的所有权的四项全能
山东自考本科要考哪些科目?关于这个问题自考平台小编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1.公共课考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无论什么专业都需要考这三门的
富豪过世后留下配偶,计算遗产税时,要注意死亡前二年赠与、剩余财产差额请求权等二项规定,南区国税局指出,尤其针对死亡前二年已经赠与给配偶的财产,虽然仍要计算遗产税,但是在配偶请求计算差额时,却要排除计算。 官员表示,死亡前二年赠与,是计算遗产税时,首先要检查的税法规定之一,一般民众可能认为,被继承人身故之后,名下的不动产、存款即代表遗产总额了,但是税法为避免临终个人脱产规避遗产税,因此对死亡前二年赠与另有规定。 依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规定,官员指出,被继承人在死亡前二年内,若有将财产赠与给配偶、各顺位继承人及其配偶的话,这些赠与额统统都要纳入遗产总额、计算遗产税
来源:希律网 作者:袁素贞 2019年12月30日 15:35:12 希律法考交流群:702233167 导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哪些题型?考什么?具体的解答小编整理如下文。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体介绍如下: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职业证书考试
为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日前,遵义市水务局举办了《民法典》专题讲座。 讲座由副局长廖嘉琳主持,邀请君磊律师事务所李兴开律师现场辅导。李律师从民法典的诞生历程入手,对民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民法典的结构体系进行了系统阐述,重点解读了民法典的亮点
成人高考是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简称,顾名思义是需要考试的。大家需要参加全国统一的入学考试,并且达到相应的录取分数线才能被录取。那么,报考泰州学院成人高考,考试需要考什么呢? 成人高考有三个层次,泰州学院只招收专升本层次,专业有理工类、经管类、教育类、文史类、艺术类和法学类,理工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数一;经管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数二;教育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教育理论;文史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大学语文;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艺术概论;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
网络使用者所张贴的资讯如因权利人不实通知而遭网络服务提供者(ISP)取下时,有无救济的途径? 一、使用者可发送“回复通知”,要求ISP回复其被移除的内容(著作权法第90条之9): (一)使用者如认为其有合法权利而得利用被ISP取下的资讯时,得检具回复通知(counter notification)文件,要求ISP回复其被取下的内容。 (二)ISP业者于接获上述使用者的回复通知后,应立即转送权利人。如权利人未于法定期间内对ISP提出诉讼的证明者,ISP至迟应于转送回复通知的次日起14个工作日内,回复被取下的相关资讯
【一般限用规则】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法人授权,可以使用该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 说明:本条款根据《民法总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9条第2款、《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6条制定。本条款中的“其他法人”指与营利性法人并称的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