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 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梁**是某游戏公司的员工,因帮助公司在商场游戏厅开设捕鱼机供客人玩乐,从中渔利,后被公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抓获。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辩护律师及时的向检察机关提出梁**属于从犯,且情节较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等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随后决定对梁**不起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不起诉人梁**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免除刑罚
高检发办字〔2023〕18号《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执法查处领域五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办公室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 文物督发〔2023〕3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全文) 国药监法〔2022〕41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 法释〔2022〕19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国知发保字〔2022〕43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的通知》 法发〔2022〕32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司发通〔2022〕49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公通字〔2022〕25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印发〈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22〕18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法释〔2012〕17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发〔2022〕18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 法释〔2022〕15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全文)
陈庆安律师,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刑法学博士、诉讼法学博士后,研究员职称、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前海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曾在某检察机关工作,有刑事检察工作经验。 陈庆安律师擅长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务经验,曾参与多起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的辩护工作
在执业律师中,很多人对刑事律师知之甚少,甚至有人将刑事律师称为“神秘的”。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很高兴通过一些书面内容,帮助您更多地了解刑事律师的工作。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刑事案件律师量刑咨询
杭州8月27日电(记者 胡亦心)27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法院、浙江省检察院召开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要情通报会。据介绍,今年以来,浙江省“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建设取得进展。 截至目前,浙江省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达17.5万件,居全国第三位;商标注册总量达271万件,居全国第二位;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29.9件,居全国第四位
刑事和民事有什么区别?民事法律关系涉及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民事领域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不主动干预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而刑事法律关系涉及的是犯罪的行为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基准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也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数额是多少? 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也就是说,个人以占有为目的、以欺骗的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达到十万以上即可构成集资诈骗罪
1、不服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二审判决、裁定的;2、不服各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经区人民法院复查处理后,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仍不服,以新的事实和理由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申诉)的;3、领导、领导机关或本院领导批示须由本院复查的;4、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申请再审案件。 (二)申请再审(申诉)必须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两年内提出(损害赔偿、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依照法律规定)。 2、原一、二审法院的裁判文书和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清晰的复印件); 3、新的事实证据材料等(清晰的复印件); (四)不属本院复查受理范围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