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
格隆汇3月17日丨ST金贵(002716.SZ)公布,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的通知,获悉控股股东曹永贵因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购回交易,构成逾期违约,存在被第一创业证券和长城国瑞证券强制处置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风险。曹永贵于近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民特3944、《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民特3896,裁定准许第一创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曹永贵名下质押的公司股票共计约4498.94万股及股票孳息。 截至公告披露日,曹永贵共持有公司股份2.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7%,若被强制处置上述股份共4498.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曹永贵将持有公司股票1.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9%,暂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月1日消息,针对拖欠腾讯广告费并被立案一事,6月30日晚,老干妈方面发表声明称,经核查,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并称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于2020年6月20日予以立案。 此事起源于6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事裁定书
摘要:再审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及裁定书,无论其是一审的法律文书,还是二审的法律文书。只要符合再审的条件,都可以被要求再审。再审解决的是现实中审判发生的真实错误问题,在诉讼上可谓是最后的一道屏障
方声明宣布,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下发的(2017)京73民初2000号民事裁定书,被称为“中国无人驾驶第一案”的百度诉其前高级副总裁、自动驾驶事业部创立者,即现任中智行CEO王劲侵害商业秘密侵权案刚刚“尘埃落定”:在经历两次庭审和法庭即将宣判之际,百度最终撤诉。 中智行的声明全文如下: 王劲本人今天在其微博仅简短发文“清者自清浊者浊,不忘初心。” 2017年3月,原百度高级副总裁、百度自动驾驶事业部创立者王劲离职,后成立景驰科技,并以令业界瞩目的“景驰速度”刷新了中国无人驾驶公司最快的记录,一度缩短了中美无人驾驶的行业差距
6月19日,2018年杭州中院的一份关于张若昀涉违约纠纷的裁定书曝光,裁定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华策公司作为甲方、梦都公司作为乙方、张若昀作为乙方艺人、张健作为丙方,各方签订了《合作协议》。 有张若昀的粉丝表示,合同甲乙丙三方是华策、梦都和张健。张若昀虽然作为乙方艺人存在,但是他的影视约并不在梦都,而是从14年开始就在自己的工作室里,因此与违约合同无关
申诉是我国公民拥有的一种基本的权利,刑事诉讼申诉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做出的一些刑事判决不服而提起的申诉。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下什么是刑事诉讼申诉。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请求: ……(写明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事实和理由)。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第三百七十八条制定,供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
原告周钦武与李耿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法律文书。民事裁定书内容为: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原告起诉请求为: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清还原告拖欠的货款人民币168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680000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起诉之日开始,计至被告实际清还全部款项之日止);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
答辩人常宁市人民政府,住所地湖南省常宁市青阳北路政府大院。 法定代表人吴乐胜,该政府市长。 上诉人朱梅生、郑玲、朱焮榆(备注:除上诉人另有指明的外,以下“上诉人”均指朱梅生、郑玲、朱焮榆三人)与答辩人拆迁行政补偿纠纷一案,不服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04行初5号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原审裁定),提起上诉
失踪津贴(111年5月1日以前之事故适用) 被保险人如为渔业生产劳动者或航空、航海员工或坑内工,于渔业、航空、航海或坑内作业中,遭遇意外事故致失踪时,自失踪之日起,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资70%给付失踪津贴;于每满3个月之期末给付1次,至生还之前1日或失踪满1年之前1日或依法宣告死亡之前1日为止。其家属于请领失踪津贴满1年后,可依民法第8条规定,向户籍所在地管辖法院声请死亡之宣告,再向本局请领职业伤害死亡给付。如经法院裁定于失踪满7年才宣告死亡,则可检具法院裁定书继续请领失踪津贴至宣告死亡前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