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2)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四)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五)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第七条 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0月10日上午,石家庄外国语小学附属双语幼儿园隆重举行创建国际生态学校启动仪式。国际生态学校是国际环境教育基金会在全世界范围内专为学校设计的、倡导实施节能环保行动,开展环境管理并授予国际生态学校绿旗 ...»详细2015年09月25日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 ...»详细2007年06月11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内容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在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辖区东坝头镇一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采购(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的不锈钢碗,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调查处罚情况: 雷云峰(兰考县东坝头乡雷集小学)使用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锈钢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依法对 雷云峰(兰考县东坝头乡雷集小学)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并处罚款人民币8500元
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各地有差异,多数地区规定为当月应得工资
2015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国函〔2012〕5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深圳市政府的授权,前海管理局制定《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的通告》(深前海〔2015〕152号)。 2018年4月开始实施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305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3年”,据此,深前海〔2015〕152号文于2018年7月31日到期。 2018年7月,前海管理局对深前海〔2015〕152号文进行续期,文号更改为深前海规〔2018〕4号,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电视事业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锾;广播事业处新台币九千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罚锾: 一、经警告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以内再有前条情形者。 二、播送节目或广告,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或第三十二条准用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者。 三、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或第三十四条之二规定者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易科罚金、易服劳役折算1日之计算标准? 刑法第四十一条之易科罚金,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易服劳役,其折算一日之原定金额,如依戡乱时期罚金罚锾裁判费执行费公证费提高标准条例提高二倍,应为以三元、六元或九元折算一日。 刑法第四十一条之易科罚金,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易服劳役,其折算一日之原定金额,所称一元以上三元以下,系谓以一元、二元或三元折算一日。此证诸同法第三十三条第五款罚金为一元以上,第七十二条因刑之加重、减轻,而有不满一元之额数者不算,等规定自明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条例》明确依法申领、按证排污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合法生产经营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