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查询系统每月周期更新,如需查询最新资料,请点阅“最新动态”。 部分资料内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号,如欲详阅内容,请连结至“司法院网站”下载造字档,并使用IE浏览器观看。 公告事项:修正“劳动基准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但书适用范围”如附表
内蒙古苏尼特右旗商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衣食住行”等要点民生范畴“铁拳”举动第二批典型事例。详细如下:苏尼特右旗某肉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运用未经注册商标及地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案2022年2月9日,苏尼特右旗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苏尼特右旗某肉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运用未经注册商标及地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43万,罚款人民币0.6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议。苏尼特右旗商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查看中发现,苏尼特右旗某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存放着运用带有注册商标®符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舆标志”图文标识的包装箱且出售了11箱该包装的“苏吉骨”“羊尾油”等产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电视事业处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锾;广播事业处新台币九千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罚锾: 一、经警告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以内再有前条情形者。 二、播送节目或广告,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或第三十二条准用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者。 三、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四条或第三十四条之二规定者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条例》明确依法申领、按证排污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合法生产经营的必要前提
宏兴会计集团欢迎您!财税热线:400-113-7080 支付给研发人员的离职补偿金是否可以计入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支付给研发人员的离职补偿金是否可以计入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年第2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2019年6月,你们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在该项目符合性审查过程中,以供应商投标文件法人授权书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由,对该供应商按照废标处理。经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或”三个字应为瑕疵,不影响法人授权书的真实有效,4位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作出投标文件无效决定存在错误,剥夺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上述行为属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情形,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