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11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营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于开始营业前,填具设立登记申请书,向主管稽征机关申请税籍登记: 公司、独资、合伙及有限合伙组织之税籍登记,由主管稽征机关依据公司、商业或有限合伙登记主管机关提供登记基本资料办理,并视为已依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办理税籍登记。 营业人之管理处、事务所、工厂、保养厂、工作场、机房、仓栈、矿场、建筑工程场所、展售场所、连络处、办事处、服务站、营业所、分店、门市部、拍卖场及类似之其他固定营业场所如对外营业,应于开始营业前依本规则规定,分别向主管稽征机关申请税籍登记。 以自动贩卖机销售货物或劳务之营业人,应向营业人所在地之稽征机关申请税籍登记,并申报贩卖机机器编号及放置处所,免就贩卖机放置处所逐一申请税籍登记
※历史法规系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后法规修正之历次完整旧条文。 本细则依社会工作师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订定之。 依本法第八条规定请领社会工作师证书者,应填具申请书,检附下列文件,并缴纳证书费,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核发: 一、考试院颁发之社会工作师考试及格证书或社会工作师检核及格证书影本
案例要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经鉴定,发现与子女之间并无亲生血缘关系,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和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因与子女之间无血缘关系并不存在抚养义务,因此无过错方向法院提起返还相关抚养费的请求应予支持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年第2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行为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继承和弘扬本省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促进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发布)第三十二条。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