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立法院第8届第1会期司法及法制、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第2次联席会议(事由:立法院第8届第1会期司法及法制、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第2次联席会议一、并案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环境资源部组织法草案”及本院委员郑汝芬等24人拟具“环境资源部组织法草案”案。二、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环境资源部气象局组织法草案”案。三、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环境资源部水利署组织法草案”案
立法院赶在12月17日,休会前一天,通过刑法修正案,明定黑心厂商的不法所得可以追回,被视为是“顶新条款”,但是过去七年多,食安法已经修了八次,不只提高刑度、罚金,还要求业者不当利得纳入食安基金,结果顶新案一审无罪判决结果,让食安法破了功,消费者哗然,民怨四起。 这样的判决,不仅没有消除民众吃的恐惧,如果大家不健忘,去年九月馊水油到顶新饲料油,全台湾几乎陷入闻油色变的恐慌,根据经济部的查访,九月到十月,造成批发、零售及餐饮业者的营业额损失就高达46亿元,如果食安法不能保障人民有免于吃的恐惧,法律救济又成空,台湾的食安要往哪里去?
内容:近年来中国大陆高等教育品质快速提升,世界多国已采认其著名大学的学历,国人赴中国大陆就学人数亦有成长,面对高等教育国际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以及两岸交流情况之实际需要,依据立法院于99年8月19日三读通过“陆生三法”(即两岸条例、大学法、专科学校法),教育部于100年1月6日完成修订“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明订中国大陆高等学校学历之采认对象等相关措施,同年1月10日公告采认41所中国大陆大学学历。102年3月12日教育部复公告扩大采认至111所中国大陆大学学历,同年5月2日公告采认191所中国大陆专科学校学历。103年4月18日教育部公告扩大采认至129所中国大陆大学及高等教育机构学历
中山管院企业管理学系9月25日邀请到立法院公报处尹章中处长演讲“文创如何获利与落实”,以百年企业林三益、故宫文创商品、电影院贩售的爆米花等例子,分享文创产业应与传统产业创新结合,是立足市场的一大利器。尹处长幽默诙谐的演讲风格,快速拉近了与学生的距离,三个小时的时间让大家听得意犹未尽。 尹处长首先分析,文创产业是源自创意与文化的不断积累,透过各式商品的生产与包装,创造获利与就业机会的潜力
【抢救学童如厕大作战 大同国小厕所整修完工!】 各位莺歌的乡亲请注意!今天回家记得提前储水! 今天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我针对提升自杀防治专线量能与减轻照护住院病患负担两项议题做出质询: 上周,台湾大学短短五天内发生三起坠楼事件,令人感到遗憾。台湾负责即时自杀防治的有两专线:“安心专线1925”(卫福部委托台北市生命线办理)及“生命线1995”(由生命线各地分会自行办理),但根据全国生命线于2019年统计,去年虽接通19万通咨询电话,但仍有38万通电话在第一时间漏接,接通率仅有33%,原因就是接听志工不足,且有持续老化的现象。因此我要求卫福部必须要有所追踪与精进,让每一个面临在生命关卡的人都能被承接住
台北市房价居高不下,立委今天(7日)要求财政部加入央行对房市的控管行列。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指出,不少购买预售屋的投资客,在建商交屋前,就转手赚了一笔,但政府却课不到税;财政部长李述德承诺,会针对转手多次的预售屋,加强查核个人的财产交易所得。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表示,为控管房市,不少亚洲国家以财税政策防范炒作
立法院第9届第6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3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一、邀请总统府原住民族历史正义与转型正义委员会召集人列席就“原转会各项工作预算执行状况及原住民转型正义政策推动计划”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二、继续审查委员廖国栋等27人拟具“促进转型正义外来政权统治原住民族时期原住民受损权利回复及补偿条例草案”案。 三、继续审查亲民党党团拟具“原住民族历史正义及尊严恢复条例草案”案
【服役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选择】 为配合国家经济发展,有效运用役男研发专长人力资源,提升产业研发能力及竞争力,行政院“现行兵役制度检讨改进方案”中决议:配合兵役制度的调整,在保有国防工业训储制度优点及维护兵役公平之前提下,研修“替代役实施条例”,建立研发替代役制度,以取代原国防工业训储制度。 内政部爰拟具“替代役实施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赋予实施研发替代役法源依据,该修正案业于96年1月5日经立法院三读通过,96年1月24日总统公布施行,研发替代役定自97年起实施。 役龄男子具备国内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校院硕士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兵役义务者,不限于预官(士)资格,不限于理工医农等相关科系,均得报名甄选服研发替代役
立法院第8届第7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第14次全体委员会议(事由:继续并案审查(一)司法院函请审议“法律扶助法修正草案”、(二)委员潘孟安等17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三)委员赵天麟等29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三条及第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四)委员潘孟安等21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五)委员蒋乃辛等25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三条及第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六)委员李昆泽等22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七)委员尤美女等29人拟具“法律扶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八)委员杨玉欣等29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三条及第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九)委员杨曜等19人拟具“法律扶助法第三条条文修正草案”、(十)委员陈其迈等18人拟具“法律扶助法修正第三条、第十四条及增订第二十三条之一条文草案”及(十一)本院台湾团结联盟党团拟具“法律扶助法第三条及第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abstract]]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对政府的期望亦随之提高,对政府的服务要求愈加殷切,政府施政是否清廉,成为人民对政府信赖的重要指标,清廉的政治风气,尤能影响工商产业的投资意愿,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非经济因素。因此,无论是人民或政府无不大力倡导建立清廉的政府。 由于国人普遍的认为我国在廉明政府的工作上犹有改善的空间,因此我国的廉政机构组织与廉政相关法制经常见诸检讨,更有以香港、新加坡的廉政成功例子,质疑何以香港、新加坡能而我国为何不能,法务部遂参照香港、新加坡之廉政机构组织,筹组法务部廉政署,并将其组织条例草案提出于立法院,惟立法院委员亦提出多版的类似廉政机构组织条例草案,结果都未能获立法院审议通过,廉政机构组织架构,应有更充份的检讨与评估,以建设符合政府再造,发挥廉政功能的廉政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