馊水油
对于顶新一审获判无罪引发争议
对于顶新一审获判无罪引发争议,彰化地检署法官质疑是立法疏漏一事,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今天指出,依现行《食安法》规定,食品立法定义已经包含食品的“原料”,但顶新案法官明明可做出有罪判决,但却“该判有罪而未判”,问题就在于大部分不利顶新的事实与法律,法官都不采用,才造成顶新一审无罪的违法判决,根本无关立法疏漏。 顶新一审宣判无罪,国民党团提案修正《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食安法),增列顶新条款,未来输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经输出国官方证实非属食品用途,就不能制造贩卖,盼从源头把关,限缩法官裁量权。但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质疑,《食安法》早已管制原料,并无立法漏洞,若通过修法,恐误导未来二审法院以不溯及既往判顶新无罪,并使修法前所有国外地沟油、馊水油、饲料油事件都解套,形同为顶新脱罪
立法院赶在12月17日,休会前一天,通过刑法修正案
立法院赶在12月17日,休会前一天,通过刑法修正案,明定黑心厂商的不法所得可以追回,被视为是“顶新条款”,但是过去七年多,食安法已经修了八次,不只提高刑度、罚金,还要求业者不当利得纳入食安基金,结果顶新案一审无罪判决结果,让食安法破了功,消费者哗然,民怨四起。 这样的判决,不仅没有消除民众吃的恐惧,如果大家不健忘,去年九月馊水油到顶新饲料油,全台湾几乎陷入闻油色变的恐慌,根据经济部的查访,九月到十月,造成批发、零售及餐饮业者的营业额损失就高达46亿元,如果食安法不能保障人民有免于吃的恐惧,法律救济又成空,台湾的食安要往哪里去?
每天记下3件值得感谢的事情,并持续7天
每天记下3件值得感谢的事情,并持续7天。 并在每天的最后tag一位朋友继续这个活动。 一、感谢曾仕强教授的易经讲学,今天在Youtube听到曾教授一句话,让阿姐特别有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