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对政府的期望亦随之提高,对政府的服务要求愈加殷切,政府施政是否清廉,成为人民对政府信赖的重要指标,清廉的政治风气,尤能影响工商产业的投资意愿,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非经济因素。因此,无论是人民或政府无不大力倡导建立清廉的政府。 由于国人普遍的认为我国在廉明政府的工作上犹有改善的空间,因此我国的廉政机构组织与廉政相关法制经常见诸检讨,更有以香港、新加坡的廉政成功例子,质疑何以香港、新加坡能而我国为何不能,法务部遂参照香港、新加坡之廉政机构组织,筹组法务部廉政署,并将其组织条例草案提出于立法院,惟立法院委员亦提出多版的类似廉政机构组织条例草案,结果都未能获立法院审议通过,廉政机构组织架构,应有更充份的检讨与评估,以建设符合政府再造,发挥廉政功能的廉政组织。 本论文首先探讨政府如何建构廉政政策问题,检讨问题建构的正确性,其次探讨现有廉政机构组织的运作方式与产生的问题,政府采取何种对策与工具解决廉政问题。第三再就政府对未来所采取的廉政政策规划评估其适当性,可行性。第四提出几个清廉度高的国家廉政机构组织,比较分析其运作方式及可能成功因素,是否能为我国借镜,解决廉政问题,第五检讨廉政机构解决廉政问题的能力,提出解决我国廉政问题的设计方案,最后提出参采几个国家的制度,研拟我国廉政机构组织设计方案的原则建议希望本论文研究,对廉政机构组织之设计能符合组织理论与政府再造的理念,早日完成廉政机构组织再造工程,以发挥廉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