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书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日益深入,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发生了很大改变,EPC总承包模式在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得到了有效应用,有助于管理人员控制施工进度,为项目如期完成提供了基础支持,尤其在项目设计管理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文字阐述了EPC总承包模式的相关内容,介绍了EPC总承包管理模式设计管理流程,研究了EPC总包项目设计管理的实践措施。 EPC总承包设计管理的关键是为相关部门提供前期项目可行性研究、融资贷款安排、初步方案设计等服务,设计控制的关键是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了解其实际需求,合理地选择设计分包商,提供EPC合同要求的施工工艺,提供满足相关要求的产品
一、财务报表:应包括收支营运表、现金流量表、净值变动表、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或附表。 二、重要会计科目明细表。 三、其他有助于使用人决策之揭露事项及说明
科研成果法规松绑专区 回应国家重要挑战之人工智能主题研究专案 特色领域研究中心专案 国科会主管之政府捐助财团法人资讯公开 内部控制 全国科技动态调查 OpenAPI 国科会因公派员出国及赴大陆地区计划(非营业基金) 条约、对外关系文书、法律、紧急命令、中央法规标准法所定之命令、法规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规 (连结本会主管法规查询系统) 政府机关为协助下级机关或属官统一解释法令、认定事实、及行使裁量权,而订颁之解释性规定及裁量基准 (连结本会主管法规查询系统) 政府机关之组织、职掌、地址、电话、传真、网址及电子邮件信箱账号 行政指导有关文书 (本会目前无案例) 施政计划、业务统计及研究报告 行政院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计制度 本会奖励科技行政研究发展计划(自行研究)报告 预算及决算书 **之处理结果及诉愿之决定 书面之公共工程及采购契约 支付或接受之补助 机关于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媒体及电视媒体办理政策宣导相关之广告 国科会保有个人资料公开项目汇整表 国科会处理人民陈情案件作业规定 国科会两公约人权教育训练教材及种子师资名册
指政府机关于职权范围内作成或取得而存在于各种媒介物(例如:文书、图画、照片、磁盘、磁带、光碟片、微缩片、积体电路芯片)及其他得以读、看、听或以技术、辅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纪录内之讯息都是“政府资讯”。 本法所称政府机关,指中央、地方各级机关及其设立之实(试)验、研究、文教、医疗及特种基金管理等机构。 受政府机关委托行使公权力之个人、法人或团体,于本法适用范围内,就其受托事物视同政府机关
建设工程部作为七方所专业基础的核心部门之一,我们优秀的团队多年来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迅速精准地把握客户的商业需求,在房地产领域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标志性工程等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域都能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实际施工人没有资质或者资质过低,而借用符合建设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企业资质,在当下的中国国内建筑市场中屡见不鲜,因此而产生的工程结算纠纷和工程质量纠纷也层出不穷。一、资质出借方的责任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 在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关于工程款的支付依据经常会看到结算书、决算书、审计报告等文件,比如:需经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双方可以直接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报告作为最终结 未经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出现质量缺陷由谁承担? 建设工程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是工程项目的“底线”,因此《民法典》第799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必须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 依本县演艺团体自治条例立案满1年有正式演出经验之音乐、舞蹈、传统戏曲及现代戏剧等表演艺术团队。 (二) 有固定办公场所或排练场地者。 (三) 富有艺术创造潜力,每年至少有2场以上演出
101.11.29-财政部、行政院卫生署及内政部会衔发布“具宗教性质之医疗财团法人符合房屋税条例第15条第1项第2款规定之私立慈善救济事业认定基准” 张贴者:2012年11月30日 上午1:14和记记账士事务所 [ 已更新 2012年11月30日 上午1:14 ] 财政部表示,为使宗教团体或具宗教性质社会福利事业捐助成立医疗财团法人之医院,于适用房屋税条例第15条第1项第2款规定所称“业经立案之私立慈善救济事业”有一致性准据,该部与行政院卫生署、内政部于11月28日会衔订定发布“具宗教性质之医疗财团法人符合房屋税条例第15条第1项第2款规定之私立慈善救济事业认定基准”,自102年期(课税所属期间101年7月1日至102年6月30日)起之房屋税案件开始适用。 财政部说明,依房屋税条例第15条第1项第2款规定,业经立案之私立慈善救济事业,不以营利为目的,完成财团法人登记者,其直接供办理事业所使用之自有房屋,免征房屋税。由于现行稽征实务上,对于宗教团体或具宗教性质之社会福利事业捐助成立,向行政院卫生署立案为医疗财团法人之医院所使用之自有房屋,得否依上开规定免征房屋税之认定不一致,行政院前邀集该部、行政院卫生署、内政部及法务部等共同研商订定上开基准,供稽征机关遵循
有关“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应委托会计师查核签证”相关疑义及建议一案。 1.有关政党党产与政党、公职人员政治献金申报,须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法令规定为何? 有关年度收入总额或财产总额达新台币3千万元政党之决算书表,应托会计师查核签证,系由内政部订定之“政党及政治团体财务申报要点”第8点所明定;政党及收受金额达新台币8百万元拟参选人之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应委托会计师查核签证,则系依“政治献金法”第19条规定。 2.政党之政治献金申报是否一律须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乙节: 按政治献金法第19条规定,政党之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应委托会计师查核签证,违反者,依同法第27条第1项第2款规定,处行政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