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适用劳动基准法之营利事业,依劳动基准法提拨之劳工退休准备金,或依劳工退休金条例提缴之劳工退休金或年金保险费,每年度得在不超过当年度已付薪资总额百分之十五限度内,以费用列支。 非适用劳动基准法之营利事业定有职工退休办法者,每年度得在不超过当年度已付薪资总额百分之四限度内,提列职工退休金准备,并以费用列支。但营利事业设置职工退休基金,与该营利事业完全分离,其保管、运用及分配等符合财政部之规定者,每年度得在不超过当年度已付薪资总额百分之八限度内,提拨职工退休基金,并以费用列支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力惩治了一些明显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对维护社会治安规范公民日常行为等起到了积极作用。2006年3月1日起,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正式施行,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法律
更新食品原料之使用限制及其标示规定之授权依据,并调整相关规定之名称及用语,以完备法制程序 【发布日期:2019-10-18】 发布单位:食品药物管理署食品组(Tifsan) 鉴于“食品卫生管理法”业于103年2月5日修正法规名称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下称食安法) 及部分条文条次变更,另于104年12月16日修正新增食安法第15条之1规定,为配合调整相关规定之名称、授权依据及用语,卫生福利部于108年10月18日废止“开放‘辅酵素Q10 (Coenzyme Q10)’为食品原料及其产品应加标警语标示”等19项规定,另订“食品原料辅酵素Q10 (Coenzyme Q10)之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等19项规定,以完备法制程序。
一、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二、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政治献金法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案。 三、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
河北:我省发布新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管理规程》 为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新修订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年限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同时废止原《建筑起重机械报废规程》。 《规程》适用于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年限管理。《规程》包括总则、术语等七个部分,重点对整机报废条件、使用年限规定、重要结构件报废、报废整机及部(构)件的处置等作出详细规定
指南的目的是为注册人提供关于如何遵守法规和规章制度方面的帮助,同时为医疗器械监管人员提供参考,说明如何以公平、一致且有效的方式实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和目标。 为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1号)的要求,指导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简称注册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现予以发布。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试行)》(国食药监械〔2011〕425号文)废止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渝建〔2016〕71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管)局,万盛、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及生产工人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市场人工价格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及适用范围2006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2006概算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2008计价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2011轨道定额),均应按本文件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单价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的依据。二、调整方式(一)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按原定额人工单价乘以调整系数进行计算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