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昨日从南海区人社局获悉,南海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已公布,在11月22日前市民可以提出意见。南海区人社局培训就业科负责人称,之前的相关管理办法实施情况不理想,操作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政策的修订是为了更好的帮助创业人员
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在全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市监联﹝2020﹞7号)和《关于扎实有效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黑竞审联办发﹝2020﹞3号)要求,我局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我局没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需要修改、废止的政策措施。下表中7件文件因工作已完成、已制定新文件等情形废止
近期出现了不少外资企业外迁的报道,对此,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9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受要素成本上升、中美经贸摩擦等影响,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部分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调整生产布局,“应该讲这一现象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 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全球跨境直接投资大幅下降,在这样背景下,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重大成果,利用外资形势也逐步回稳。数据显示,1—8月,实际利用外资890亿美元,同比下降0.3%,特别是自4月份以来,利用外资降幅逐月收窄,利用外资形势总体好于预期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公务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 第三条 法律法规对公务员回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根据你们3月份反馈意见,我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2》再次报送你们。请于6月3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近期,信阳市组织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各市直单位对2022年3月31日以前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化保障。 此次全面清理,严格遵循《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充分整合各领域的清理需求,特别将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规定、内容与《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等三项内容纳入了此次清理重点,做到了清理范围全覆盖、清理领域无遗漏。经过清理自查、法制审核、集体研究等程序,信阳市政府决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26件,废止或宣布失效30件,修订8件
8月5日消息 近日网络中突然出现了大量关于邮政编码要取消了?……》《邮政编码要替代了……》的报道,并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而据最新消息显示,国家邮政局则在不久前发布声明称,取消邮政编码的报道与事实不符。 据悉,国家邮政局在说明中指出,2019年7月16日,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时空大数据创新中心共同主办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球位置框架与编码系统”的子课题“泛在位置语义表达与位置服务方法”项目研讨会,但本次专家研讨会中并未涉及“取消邮政编码”“废止邮政编码”等相关内容。 据了解,新型邮编研发从去年5月开始立项,目前已经有了初步方案,正在向各大快递企业征求意见
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又改了!会计人必须重新学习! 又是大消息,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现行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较大的修订。变化太大,会计人必须要重新学习!看来又要忙了,快来了解具体变化! 先来看看财务报表变化: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了!在原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是合并的,现今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意味着新政策以后披露的财务报表要拆分成这三个科目披露。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也拆分了!通知指出,原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拆分成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8年第2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行为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汕头市2019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我局在对你公司2018年度组织的“汕头市新津河一河两岸景观工程规划设计及相关研究报告、汕头市金平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服务采购项目、汕头市龙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采购项目(重招)、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微生物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汕头市金平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 1.有3个项目采购文件设置评标方式及要素时,将投标人所获荣誉、奖项、财务状况等作为评审因素,以上做法,违反了条例第34条、财库〔2007〕2号第四部分的相关规定。 2.有1个项目采购文件中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违反了条例第20条、18号令第21条、财库〔2011〕181第3条的相关规定。 3.有1个项目采购文件设置有明显的倾向性、歧视性评标因素,以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该行为违反采购法第22条、条例第20条、18号令第21条、68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