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以下称2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21号公告规定的纳税人申请退还留抵税额,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等规定办理相关留抵退税业务。同时,对《退(抵)税申请表》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股权_上海股权转让税收_转让如何征收营业税? 类别:股权转让税 作者:税财神发布时间:2021-06-15 浏览人次:212 问:我是一名企业会计,对股权转让征收营业税政策存在一些疑问。2002年3月,我企业以不动产形式对外投资,与被投资单位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由于近期企业经济效益下滑,领导研究决定,于2003年1月收回该项投资,并取得股权转让收入300万元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2月18日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届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维护法治统一以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经组织对现行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决定: 一、废止《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公布 根据2019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二、对《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公布 根据2019年12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一款中的“市房产管理部门”修改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公安、统计、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积金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租房保障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及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我国学术或研究机构分配股票予我国创作人申请股票适用缓课所得税作业办法”施行日期已于108年12月31日届满,当然废止。 “世新大学教师研拟产学计划提案补助办法”,业经1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行政会议(109.03.12)通过废止,并陈请校长核定,请查照。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我国学术或研究机构分配股票予我国创作人申请股票适用缓课所得税作业办法”施行日期已于108年12月31日届满,当然废止。 “世新大学教师研拟产学计划提案补助办法”,业经1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行政会议(109.03.12)通过废止,并陈请校长核定,请查照。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就在昨天,工信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即2019年6月1日《反垄断法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新办法》。实施机动车广告管理,取消原有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 2002年11月30日颁布的《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so米直播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规定,现决定:废止以台科工商〔2020〕109号印发实施的《台山市科工商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我国学术或研究机构分配股票予我国创作人申请股票适用缓课所得税作业办法”施行日期已于108年12月31日届满,当然废止。 “世新大学教师研拟产学计划提案补助办法”,业经1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行政会议(109.03.12)通过废止,并陈请校长核定,请查照。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古迹除以政府机关为管理机关者外,其所定着之土地、古迹保存用地、保存区、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区内土地,因古迹之指定、古迹保存用地、保存区、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区之编定、划定或变更,致其原依法可建筑之基准容积受到限制部分,得等值移转至其他地方建筑使用或享有其他奖励措施;其办法,由内政部会商文化部定之。 前项所称其他地方,系指同一都市土地主要计划地区或区域计划地区之同一直辖市、县(市)内之地区。但经内政部都市计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得移转至同一直辖市、县(市)之其他主要计划地区
第一条 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推动自主创新,促进专利技术和产品开发,加快专利成果转化,根据《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设立金华市专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市专利资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财政每年安排专利资金300万元,实行专款专用,滚动使用。 (三)专利宣传、培训、评审等工作经费及专利执法环境建设; (五)专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