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作如下决定: 一、本省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以下办法减免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产权调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在灭失住房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近日,温州市财政局发布了《温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废止温财社〔2017〕502号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文件》),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执行,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需废止《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温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温财社〔2017〕502号)。 温州市区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 温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温州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温财社〔2017〕502号)予以废止,即日起停止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盐池县住建局***息的术语和定义、公开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主体、公开期限和监督与考核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住建局主动***息的工作,参照本标准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课程目的、教学进度说明、评分方式与参考文献】 [没有刑事政策的刑法解释学是盲目的,没有刑法解释学的刑事政策是空虚的。] 刑事政策课程之内容,主要聚焦于探讨刑事法规范与各种刑事制裁制度的意义、目的,以及其背后都隐含的价值选择与政策取向。课程中除了传达与引介刑事政策与刑事制裁的基本概念之外,最重要的重点就是要探讨我国刑法第32条以下有关各种刑罚与刑事制裁的方式与意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企业本年度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4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根据水利部《关于废止〈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编制规程〉等87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20年第4号)文件精神我会组织行业专家对废止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了分析,现按照《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标准管理办法》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标准管理工作细则》(中水协〔2016〕18号)规定,对《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规范》等5项废止行业标准批准立项(见附件1),转化为我会团体标准。 为更好的完成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在会员内广泛征集参编单位及编写人员。请有意向、有能力的相关单位填写《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6月30日前寄送至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和集团《2020年监事会工作要点》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和警示职能,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守门员”的同时,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广达置业公司监事会联合支部纪检,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是深入分析公司财务数据,找差距,补不足。对比标杆企业,公司资本保值增值率、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完成较好,但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净利率、现金比率等指标仍有差距,整体上呈现“过山车”式波动
六九、有关警察人员因违法案件,经判决有罪,未宣告缓刑或未准予易科罚金确定,权责机关依警察人员管理条例(现为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31条第1项第4款规定核予免职确定在案;嗣因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改判得予易科罚金确定,经权责机关以当事人申请及审酌其已无上开条例应予免职之情事,爰废止原免职处分,并办理重行任用,现如移付惩戒,原免职处分确定,是否失其效力?(内政部警政署) (一)依96年7月11日修正公布前、后之“警察人员管理条例”、“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31条第1项第4款均规定略以,警察人员犯前2款(内乱、外患罪,贪污、盗匪罪)以外之罪,经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决确定,未宣告缓刑或未准予易科罚金者,遴任机关或其授权之机关、学校应予以免职。 (二)故有关警察人员涉嫌违法案件,经判决有罪,未宣告缓刑或未准予易科罚金确定,权责机关依警察人员管理条例(现为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31条第1项第4款核予免职,并无违误。 (三)嗣因检察总长提起非常上诉,改判得予易科罚金确定,权责机关以当事人申请及审酌其已无上开条例应予免职之情事,爰废止原免职处分,并办理重行任用
附件: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计标〔1987〕1447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同时废止。 本规范只规定了建筑设计的通用性防火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施行中,必要时可根据本规范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报国家计委和公安部备案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营业人停业期满,如尚未能复业,应于停业期满前向稽征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营业登记。 该局辖内甲营业人已于101年8月8日停业期满,未依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营业登记,现场实勘结果,确未在该址营业,经发函通知限期办理营业变更登记,营业人逾期仍未办理,乃依规定裁处罚锾新台币1500元。甲营业人不服,主张其已停业多年,并无擅自歇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