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学
释经学(英语:Biblical hermeneutics)是指基督教神学中对圣经进行解释的分支。它属于广义的解释学的一部分,内容涉及对文本旨意的研究,并包括文字交流的所有形式:文字的和非文字的[1]尽管犹太教法典解释学和基督教的释经学有一些重叠和对话,它们却有着各自不同的解释传统。关于这方面的内容,请参见犹太教与基督教
本课程之目标与内容,系在研究刑法分则所规定各种犯罪行为立法上保护之法益,以及刑法分则中犯罪行为之类型、结构与要件。刑法分则规范侵犯个人、社会与国家在法律上之利益,应受刑事制裁之行为。本课程将依序探讨侵害个人法益之犯罪、侵害社会法益之犯罪与侵害国家法益之犯罪
【课程目的、教学进度说明、评分方式与参考文献】 [没有刑事政策的刑法解释学是盲目的,没有刑法解释学的刑事政策是空虚的。] 刑事政策课程之内容,主要聚焦于探讨刑事法规范与各种刑事制裁制度的意义、目的,以及其背后都隐含的价值选择与政策取向。课程中除了传达与引介刑事政策与刑事制裁的基本概念之外,最重要的重点就是要探讨我国刑法第32条以下有关各种刑罚与刑事制裁的方式与意涵
本论文集乃为纪念蒋年丰教授逝世十周年而出版。蒋年丰(1955-1996),台大中文系学士,普渡大学(Purdue University)哲学博士,生前任教东海大学哲学系。蒋教授热爱家邦,献身学术,为台湾哲学界中生代代表学者,台湾哲学学会为表示对蒋教授贡献哲学的敬意,乃邀集其故旧、门生,于2006年5月20日假台中中台科技大学举办“文本与实践:解释学与社会行动”国际学术研讨会,以纪念之
《社会理论的核心问题:社会分析中的行动、结构与矛盾/大学译丛》可以被称为是吉登斯的"非结构主义宣言"。它批判地考察了当今社会科学的三大理论传统--解释学的社会学、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并保留了其各自的主要理论贡献。在书中,吉登斯广泛地讨论社会科学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域:如权力与支配、冲突与矛盾、社会转型,从而对于当今社会理论中的核心问题加以整体重估
(介绍摘自新华社上海8月26日电) 哲学是人类生存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从古希腊诞生第一位哲学家泰勒士起,外国哲学历经2500多年的发展历程,流派纷呈、思想丰富,在人类历史上留下许多不朽的精神财富。 20年前,著名学者冯契和徐孝通先生,挑起了主编《外国哲学大辞典》的重担
后马克思主义是随着后现代主义而兴起的一股思潮。本书较为全面而又精炼地阐述了后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主要派别及其基本观点。 后马克思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具有与后现化主义一致的反判和批判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