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之目标与内容,系在研究刑法分则所规定各种犯罪行为立法上保护之法益,以及刑法分则中犯罪行为之类型、结构与要件。刑法分则规范侵犯个人、社会与国家在法律上之利益,应受刑事制裁之行为。本课程将依序探讨侵害个人法益之犯罪、侵害社会法益之犯罪与侵害国家法益之犯罪。
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二者关系密切,论罪科刑互为体用。无刑总之分则,不安定、欠缺体系;而无分则之刑总,则根本无从附丽;两者乃处于“树与林”之关系。刑法分则课程内容将依序分别说明侵害个人法益、社会法益及国家法益之犯罪类型,透过刑法分则课程之修习,希望使同学能够,(1)认识我国普通刑法中关于各个犯罪类型之具体构成要件的规定,特别是实行行为的解释。(2)学习刑法解释学的方法论。如何在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之“法的安定性”、以及符合现实社会处罚必要性所要求的“具体妥当性”之间,取得协调的课题。
3 许泽天:刑法分则(下):人格与公共法益篇,新学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4 卢映洁:刑法分则新论,新学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