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2022-08-24【已结束】 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安全培训机构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22-02-23【已结束】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征求《天津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规定(试行)》 修改意见的通知 2022-02-16【已结束】 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加强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2021-12-29【已结束】 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11-22【已结束】 关于公开征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与效果评估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11-05【已结束】 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8-23【已结束】 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7-30【已结束】 市应急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1-07-16【已结束】 市应急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 2021-07-07【已结束】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我国学术或研究机构分配股票予我国创作人申请股票适用缓课所得税作业办法”施行日期已于108年12月31日届满,当然废止。 “世新大学教师研拟产学计划提案补助办法”,业经1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三次行政会议(109.03.12)通过废止,并陈请校长核定,请查照。 专科以上学校办理产学合作征免营业税规定案,检送财政部109年2月26日台财税字第10804666690号令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 为规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外汇局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号印发)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授权转载 **分辨率:1280*768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财团法人解散或经主管机关撤销或废止许可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因撤销设立许可而溯及既往失效外,于清偿债务后,其賸余财产之归属,应依其捐助章程之规定。但不得归属于自然人或以营利为目的之法人或团体。 如无前项法律或捐助章程之规定时,其賸余财产归属于法人住所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团体
“变更后壁主要计划(第四次通盘检讨)(含都市计划图重制)(第一阶段)”案自112年1月11日零时起发布实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变更后壁主要计划(第四次通盘检讨)(含都市计划图重制)(第一阶段)”案自112年1月11日零时起发布实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一、都市计划法第21条及第28条
《关于废止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关于固体废物零进口的要求,现决定对下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一)关于加强从日本进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环办〔2011〕51号); (二)关于印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风险监管指南》的通知(环办〔2012〕147号); (三)关于开展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网络试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539号); (四)关于开展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申请网上审批试运行工作的通知(环防函〔2015〕24号); (六)关于发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公告(国环规土壤〔2017〕6号)
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22日公布了央行与***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关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有关问题。 通知指出,此举是为顺利实施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规范相关资金流动。根据通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后,开立人民币沪深证券交易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沪股通和深股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
为了加强我市海鲜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的监管,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和促进海鲜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三亚实际,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海鲜餐饮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三亚市海鲜餐饮行业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海鲜餐饮行业欺客宰客现象仍时有发生,具体表现为短斤少两、欺客宰客等问题反复出现,由此产生的网络舆情和消费纠纷投诉较多,且此类舆情较为敏感,一经发酵可能对三亚城市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且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台《三亚市海鲜排挡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已于2021年3月10日被废止。为了继续做好海鲜餐饮行业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研究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