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 合同编号达成解除协议如下: 第一条:因乙方(设计未达到甲方满意、报价得到甲方认可、施工工期冲突、施工工艺不符合甲方要求)所以前述《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解除并终止履行。 第二条: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根据《合同》所取得的货款共款人民币:(¥元整)退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第三条:乙方退还前述费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账户后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形成的债务债权即全部清结。 第四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访问者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条款并同意本声明。访问者访问本网站的行为以及通过各类方式利用本网站的行为,都将被视作是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如有异议,请立即跟本网站协商,并取得本网站的书面同意意见。 第一条 访问者在从事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浏览、利用、转载、宣传介绍)时,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行事;访问者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或者弱化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利与利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的从事违反中国法律、国际公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且访问者应当恪守下述承诺: 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国法律、国际公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4、遵守与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欠款后,往往会以各种各校的理由拖欠债务,这时候债权人通常会起诉公司,诉讼结束后公司通常是被执行人,那么能否把公司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下面由代办征信报告公司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时,可以将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二条 在下列民事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以商标驰名作为事实根据,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确有必要的,对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 (一)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 (二)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 (三)符合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抗辩或者反诉的诉讼。 【解读】按照“按需认定”的原则,司法解释严格限制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范围,只有在审理涉及驰名的注册商标跨类保护、请求停止侵害驰名的未注册商标,以及有关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冲突的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民事纠纷案件中,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而对于其他一些可能涉及驰名商标的知识产权纠纷或者不正当竞争案件,驰名商标的认定不是案件要件,法院对于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不予审查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17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培训教材:由施教机构编写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根据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规定,确定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专业科目必修内容年度学时为3天或18学时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政法字[2001]34号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1年4月25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关于财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办事处财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厉行节约,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保证安全监察执法资金专款专用
第一条 本办法依大学法第六条、大学系统组织及运作办法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为促进国立教育大学之合作,有效整合学校资源,以稳定国家长远师资培育基础、落实教育长期发展策略,建立以教育、人文、理学、艺术、社会与科技为主要学术特色之大学系统,并提升国际竞争力,成立台湾教育大学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 第三条 本系统设系统委员会,掌理下列事项: 一、系统总校长之推选、聘任、续聘及解聘之审议
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财政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实习,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就业,提高教育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