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为加强院风院纪建设,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优化学院育人环境,规范管理,展现商院风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17]第41号令)、《高等学校行为准则》([2005]5号)、《沈阳师范大学大学生校园礼仪文明行为规范》、《沈阳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部在籍本科生(中方单学位、中美双学位、美方单学位)和研究生。 第二条 学院有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责任,学生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第一条 为加强对长江干线跨省航运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长江干线跨省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长江干线跨省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重大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二)航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生结构性变动
雇主于女性受雇者分娩前后,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八星期; 妊娠三个月以上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四星期;妊娠二个月以上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一星期;妊娠未满二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五日。 产假期间薪资之计算,依相关法令之规定。依劳动基准法规定,产假八星期与产假四星期之产假,受雇工作在六个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间工资照给;未满六个月者减半发给
第一条 为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校发〔2017〕159号 )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承担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教师务必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上课,每学期课表一经排定,一般不作更改及调整
2022年1月1日,《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为向广大群众更好地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设立《法律援助法》条文解读栏目,促进广大群众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把握立法原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第一条 本校为鼓励中等教育学术研究,促进中等教育实务经验交流,提升“中等教育季刊”对中等教育学术研究与实务改进之贡献,特设“中等教育季刊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辑委员会)。 第二条 编辑委员会之组成包括编辑顾问5~7名。编辑委员9~11名,任期一年,得连聘连任两次;委员会由师资培育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中等教育季刊总编辑),国际师培推动组组长担任执行秘书(中等教育季刊副总编辑),均为当然编辑委员
本文摘要:深圳房地产调控“新的八条”细则月实施其中认为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不含再婚)入户年满3年 的在合乎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获取购房之日前在本市倒数交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的按照《关于更进一步增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 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出租汽车1套商品住房。 深圳房地产调控“新的八条”细则月实施其中认为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不含再婚)入户年满3年 的在合乎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获取购房之日前在本市倒数交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的按照《关于更进一步增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 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出租汽车1套商品住房。
浙江7家私募在“五一”小长假之前被证监局点名,其中两家被采取监管措施,5家被约谈。 在今年年初,便有广东、浙江、江苏等多地证监局陆续启动2018年辖区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而从最近两个月密集开出的私募“罚单”来看,检查工作成效明显,私募运作中的违规行为遭到整治。 而总结遭处罚私募的违规行为,未按约定运作基金财产、不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不备案、向不特定投资者宣传产品、承诺违规收益等均是比较普遍的雷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日常运作中还需要提高合规意识,远离雷区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事业方面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教育督导必须依法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