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金边讯)继前段时间金边-西港高速公路通车,计划于2023年年中开建第二条金边-巴域高速公路,以及4家公司申请研究建设金边-暹粒高速公路后,目前另有一家大型公司要求研究建设柬埔寨第四条高速公路——金边-波比高速公路的可行性。 这是根据国务部长兼公共工程和运输部长孙占托于今年2月28日视察第三条环城路建设进展情况时,对外透露的消息。 孙占托部长说:“尽管我们正在将5号国道其原来的两车道扩展到四条车道,但有的路段会有动物路过影响交通
曲沃房产网 184人浏览 发布日期:2021.05.24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07年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陕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的标准,缴纳车船税
第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的保护,适用本法。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法
第一条:本会中文名称为"南部非洲中华福建同乡总会".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爱国爱乡,海纳百川、敢拼会赢"。为在南部非洲的福建籍侨胞提供服务,维护侨胞的正当权益,建立沟通平台,发挥桥粱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南关系的发展和政府间、企业间、民间的交流。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加强南部非洲福建籍侨胞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网站,刊物,讲座,研讨会,商务考察等各种渠道和方法,向会员提供信息,交流经验,共享资源
高山青年科学家奖评定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 第一条 为纪念著名地球化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会士、国际地球化学学会会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山教授,弘扬高山精神并鼓励青年学者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严谨求实、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科学精神,为高等地质教育事业和科学研究做贡献,根据《高山青年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制订高山青年科学家奖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高山青年科学家奖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一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高山青年科学家奖评选范围:固体地球科学及相关分析技术领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出生于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的高校青年教师、科研院所青年科技工作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促进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发布)第三十二条。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根据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加强市场内经营主体商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不合格农产品活动,确保市场内经营主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是指对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农产品,采取停止销售并退出市场措施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下列农产品为不合格农产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市场: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9.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