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细则
总纲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以及《北京交通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部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合作协议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北京交通大学经充分协商,制定了《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以及《北京交通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部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合作协议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北京交通大学经充分协商,制定了《北京交通大学授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2007年春季入学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05年秋季至2007年春季入学的“土木工程”专业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学生可参照本细则并按以下二、三、四项说明的原则申请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作者:管理员 发布:2012年5月28日 浏览次数: 6744 中国IDC评述网05月28日报道:基于国家域名在注册信息核验、用户信息保护、注册服务机构管理和用户权益保护方面已做好的准备工作,为满足公众对国家域名的应用需求,进一步规范域名注册服务与管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近日完成对《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修订,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于2012年5月29日零时起开始实施。2009年6月5日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为维护国家荣誉,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和保证体育运动的纯洁、公平、公正性,进一步加强田径项目反***工作的力度,遵照国务院《反***条例》,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令(1999年第1号)和中国奥委会反***工作精神及有关规定,参照《世界反***条例》和国际田联反***的规定,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中国田径协会根据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及有关国际体育组织的规定,负责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国田径项目反***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和调查处罚等具体工作。 二、中国田径协会的反***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负责田径项目反***的日常工作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对市公、民办高职高专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的核准的监管,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国教》、《教师资格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监管细则。 本细则对应《黄山市教育局市级权责清单(2019年本)》第3项,项目名称:公、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的核准,无子项。 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教育局负责对公、民办高职高专和推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有关事项的备案监管的工作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北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科书管理,规范教科书选用工作,保障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更好地适应教育教学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中小学教科书,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和经授权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国家课程,以及经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地方课程教学用书(含配套教学图册、音像材料、电子教科书等)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单位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确保我院推免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兰州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交教发(2011)1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当前学校相关政策,每年下达到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推免生名额共2名。学院原则上按建筑学专业1名、城乡规划专业1名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