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包括机构编制信息和实有人员信息。机构编制信息是指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编制等信息;实有人员信息是指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单位以职责(任务)、机构、编制等为基础形成的实有人员相关信息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一)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一)我觉得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有时,我可能脆弱得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勇敢吧,前方会有太阳
第 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控制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消除医疗器械安全隐患,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上市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更新、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地提高法规质量,现将《常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7月1日之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等方式提交。感谢支持! 提交意见或建议时,请标注“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或建议”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2019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下列法规作出修改: (二)将第四条第三款修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将第五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原施工许可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七日内重新核发施工许可证。” (一)将第八条修改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向省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注册,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
公告场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违反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或依第三项所定办法中有关检验测定项目、频率、采样数与采样分布方式、监测项目、频率、监测设施规范、结果公布方式、纪录保存年限、保存方式之管理规定者,经命其限期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新台币五千元以上二万五千元以下罚锾,并再命其限期改善;届期仍未改善者,按次处罚。 公告场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委托检验测定机构,定期实施室内空气质量检验测定,并应定期公布检验测定结果,及作成纪录。 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公告场所应设置自动监测设施,以连续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其自动监测最新结果,应即时公布于该场所内或入口明显处,并应作成纪录
劳资争议调解不成立者,双方当事人得共同向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申请交付仲裁。但调整事项之劳资争议,当事人一方为团体协约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之机关(构)、学校时,非经同条项所定机关之核可,不得申请仲裁。 劳资争议当事人之一方为第五十四条第二项之劳工者,其调整事项之劳资争议,任一方得向直辖市或县(市)申请交付仲裁;其属同条第三项事业调整事项之劳资争议,而双方未能约定必要服务条款者,任一方得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交付仲裁
江安房产网 183人浏览 发布日期:2021.05.24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北京地铁房山线经过:苏庄、良乡南关、良乡大学城西、良乡大学城、良乡大学城北、广阳城、篱笆房、长阳、稻田、大葆台及郭公庄。北京地铁房山线呈"西南-东北"走向,西南起自房山区阎村东站,东北至丰台区郭公庄站,连接北京市区与房山长阳、房山良乡地区。 北京地铁房山线是中国北京市第十条建成运营的地铁线路,于2010年12月30日开通运营一期工程首通段(苏庄站至大葆台站),于2011年12月31日开通运营一期工程剩余段(大葆台站至郭公庄站),于2017年12月30日开通运营西延段(阎村东站至苏庄站),标志色为橙色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