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一)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一)我觉得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有时,我可能脆弱得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勇敢吧,前方会有太阳。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邮编:401331)
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高职院校、重庆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始建于1984年,位于重庆大学城,占地面积约669亩,教职工753人(其中博士、硕士522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25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建有重庆市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学校现有12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4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统招、面向全国13个省(区、市)单招(含分类招生),在校生13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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