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
《龙8的官网是多少教育厅关于提请批准设立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的请示》(川教〔202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17〕3号)精神,同意设立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由南充市人民政府举办和主管,办学投入由南充市人民政府负责
我校网站已开通...,欢迎大家的光临!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立三所高校,计划在校生规模2.4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省政府近日对省教育厅报送的《关于正式建立贵州财经职业学院的请示》作出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建立贵州财经职业学院,主管部门为省财政厅,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办学经费以省级财政投入为主。 二、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学科门类以财经等为主,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教育部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教育部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规范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教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教育部政府信息,是指教育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2010年4月6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等学校信息,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公开
《河南师范大学章程》过程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11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决定意见作为基本依据,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多次专题研究后,先后提交校第五届教职工暨第十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后,上报省教育厅申请核准。作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试点院校,我校是首批通过省教育厅章程核准的高校之一。 《黑龙江科技大学章程》既符合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又广泛吸收了广大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既高屋建瓴,又脚踏实地,充分体现了黑龙江科技大学的特色,是黑龙江科技大学多年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结晶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梅州广播电视大学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梅州广播电视大学 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上海实验中学 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对市公、民办高职高专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的核准的监管,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国教》、《教师资格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监管细则。 本细则对应《黄山市教育局市级权责清单(2019年本)》第3项,项目名称:公、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的核准,无子项。 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市教育局负责对公、民办高职高专和推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有关事项的备案监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