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3014534
你部《关于申请组建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的函》公政治〔20
你部《关于申请组建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的函》(公政治〔2014〕408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基础上建立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标识码为4153014534;同时请你部撤销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专科教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