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一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职工个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检周到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了完善的竣工验收检测项目服务体系,在竣工验收检测领域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业务涵盖环境检测土壤检测二恶英检测食品检测竣工验收检测竣工验收检测费用竣工验收检测价格竣工验收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检测公司竣工验收检测机构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报告(含现有生产设备清单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评估意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平面布置图(标明主要污染源位置、排水管网、厂界和厂界周围环境情况);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10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环保局,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近年来,国家普及了二胎政策,但效果不是很明显。为了鼓励人们生育第二个孩子,国家还为第二个孩子提供补贴,这使人们减轻了一些负担,提高了他们生育的意愿。要知道,生孩子和养育成人要花很多钱,巨大的压力让人们对是否生第二个孩子感到纠结
本文摘要:近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唐山市邮政条例》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月实行。 《条例》共计六章40条,内容涵括邮政广泛服务、租车服务、市场监管、法律责任等,对监控设备、收寄药品、室外服务公司、智能快件箱推展、租车服务车辆标识和通行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全省各设区市制订实施的第一个地方性邮政条例,对全市邮政业的发展将产生大力影响,为新时期邮政业发展获取法制确保。 近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唐山市邮政条例》将于2016年6月1日起月实行
(2018年1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姜青山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监察委员会主任。 任命柯重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监察委员会主任。 任命牛新民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监察委员会主任
人民网南昌1月8日电 1月8日下午,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南昌举行。会议经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8日决定任命孙洪山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长安辞去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19年7月12日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到退休年龄,王长安提出辞去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阜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长安的辞职请求,报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了修订后的《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规定》删除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条款。 据了解《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在修订前该《规定》在第二十七条明确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对其超生职工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超生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我们制定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制定本办法
12月1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3年1月中旬召开,会期5天半,授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具体日期。 建议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决定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通过其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其他
